不知什么时候,我对生活的唯一理想就是能开一家小店。书店当然更好,开不成书店开别的店也好,至少我用不着出去奔波,只要静静地守着店铺,有主顾来就应付一下,没主顾时就看我的书。很单纯的理想,好象在婚后初期还有过这样的念头。可惜也没人响应,只能是自个儿享受这甜蜜的想象。
自己开不成书店,对别人开的书店就特羡慕和眼红。我们家附近有一家开了多年的夫妻书店,店名为“北斗星”。首先这店名就让我很有好感,书不就是为我们指明方向的吗?当我迷失在黑夜里,迷失在漫长的人生里,只有书才让我找回一些继续前行的勇气。书啊,真的是让我爱屋及乌,爱书及人哪。就连那位长相很一般的老板娘,在我的眼里也多了几分恬静的书卷气。你说,每天埋头于书堆中,只要是会呼吸的生物,不吸点书卷气也难呀。
我相信气息的流通,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人家孟母三迁,就为了吸收一点良好的人文气息。在小孩出生以后,虽然看书的时间少了许多,但依旧保持着隔三差五上书店的习惯。不仅仅是为自己,每次还带上女儿,给自己买,也给女儿买。于是在床两边,右边是我的书,左边是女儿的书,堆成了界限分明的两排书墙。此生开不成书店,就以家为店,自己和女儿做主顾。
我一书在手,女儿也跟着看自己的书。我从来不强制她干这干那,我信奉潜移默化,只要她天性有阅读的兴趣,我会提供她需要的足够的书。我也不功利,对于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在每天早晨醒来、每晚入睡前的那一片刻,能说出“我要看书”的话,就是我最大的安慰。我不管她看懂了什么,认识了什么,只要看到她认真地翻过一页页书,有种平时少见的恬静,就象一位圣洁的小天使飞翔在美丽的仙境里。
那种忘我的沉醉在我眼里是最美,而我已告别了这样的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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