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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型实验"与"函数型实验"辨析(实验心理学问答002)

(2007-03-22 17:18:00)
标签:

实验心理学问答

分类: 心理学实验研究方法教学答疑
    文托拉,你好!
    你在留言中写到:“第13页讲实验类型时,说到因素型实验,您在下面接着谈到 ‘因素型实验也即函数型实验’,但是我在看郭秀艳老师的实验心理学时发现上面把这两种类型的实验做了区分。由于对这两种类型的实质含义我未能弄的很清楚,因此想请老师给予讲解,谢谢。”
    非常感谢你的关注和留言,更感谢你的思考和质疑!
    就你提出的问题,我这样来回答,你看是否妥当:
    如果从字面上来理解,“因素型实验”和“函数型实验”应该是有所不同的,二者具有相对的区别:因素型实验是在控制条件下,操纵某些变量,以观察被试的心理或行为变化,从而探测这些操纵的因素是否是被试心理或行为变化的“因”,其目的在于探测“因”;函数型实验,也是在控制了某些条件下,操纵某些因素的水平,以观测被试某些心理或行为水平,以建立二者的函数关系,因为要建立函数关系,所以研究者对自变量的操纵就要更为系统一些,或说更为细致一些、水平更多一些,其目的更在于建立“函数”关系。如此看来,因素型实验和函数型实验确实可看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我也赞成郭秀艳教授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分。
    不过,区分还只是非本质的、相对的,因为这两类实验的实验程序、操作方法、基本逻辑没有多少区别,所以也有不少教材上不对二者进行区分。这主要是看作者觉得有无区分的必要。不同作者看法会有些不同、选择的详略程度也不一样。为什么说,区分是相对的呢?我们看,不管是因素型实验,还是函数型实验,都是研究者在控制一些额外变量之后,操纵自变量或准自变量的一系列不同水平,观察因变量随之变化的情况。自变量或准自变量的水平最少是两个,多则可以接近10个甚至更多,但是不管取多少个水平,自变量都不可能按照连续变量去变化,所以得到的实验结果总会是若干水平上的结果。两类实验在实验操作上的区别主要就是在于自变量或准自变量的水平数。所以,我说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
    在学习过程中,把一些概念理解透彻、分析清楚是值得赞赏的,所以郭秀艳教授所作的细致区分是必要的、恰当的。你在学习中将不同的教材结合来看,也是很有效的学习方法。
    最后,再谈一下,我的《应用实验心理学》第13页,称“因素型实验也称函数型实验”,主要是针对与冯特同时代的Ebbinghaus的研究来说的,应该说,Ebbinghaus在研究保持量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时,既是因素型实验,也是函数型实验,他在一项研究中,自己学习无意义音节单,然后间隔一定的时间再来检查保持量。其研究的目的同时包含了证实保持量受时间间隔的影响,而且要得到一个关系曲线,即要建立二者的函数关系。他在实验中选择了7个时间间隔,即自变量选择了7个水平。所以说,Ebbinghaus的实验既可以说是因素型实验,也可以说是函数型实验。这种表述与后来的心理学家,也就是近年来一些心理学家对这两个概念作更细致的区分不算矛盾。
 
    在我的教材上,未对心理学的实验类型作专门划分,也就未对这两个概念作更多的分析。你可以借助其他教材对此予以补充、理解更透,是对的!
    欢迎继续参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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