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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HEE 无神论者
第一节
我们看到有些人的心灵,本来是有理性的,却为上述论据所惑。他们却不注意有无限跟他们自己对立而绝没有无限跟上帝的存在对立。他们还应该注意既然万物都在变更,那末像很久以来始终未变的极少数种类的事物也不应该不变。他们至少没有任何理由不承认天天都会有新的物种形成。相反倒是很可能有一只全能的手,远远超越这类永无息止的千变万化,阻止种种事物越出它给它们所划定的范围。所以,承认有一位上帝存在的哲学家,有许多可能性对于他来说等于是确切无误的,而无神论者却只有怀疑。我们还可以在哲学里找到许多证据来摧毁无神论。
在道德方面,显而易见,承认有一位上帝比不承认好得多。有一位神明来惩罚人世法律所不能制裁的罪恶倒也的确是有益人群的事;但是,与共承认一位像许多民族那样要用人做牺牲来祭奉的野蛮的上帝,还不如索性不承认更好,这也依然是明显的事。
用一个明显的事例就可证明这一真理是无可质疑的。在摩西时代,犹太人丝毫没有什么灵魂永生和世外生活的观念。他们的立法者只对他们宣示了上帝对于世俗行为的赏罚,对于他们说来,只是生活问题。可是,摩西因为利未人铸了一只金的或镀金的牛犊使命令他们杀死两万三千弟兄;在另一场合,因有人与当地妇女行淫,就屠杀了二万四千人;又因有人要支撑那道濒于坍塌的桥洞而使一万二千人死于非命。我们可以同时尊重万物主宰的神命,而又本着人道主义来断定说,这五万九千人本不相信有死后的生活,与其被人以他们所敬奉的上帝的名义杀害,倒不如干脆做个无神论者而活着。在中国儒家各学派里实实在在并没有人宣传无神论;但是却有不少的无神论者,因为他们都不过是些并不怎么高明的哲学家。可是,跟他们一道在北京生活,浸润在他们的文雅风尚和温和法律的气氛中,却比在果阿宗教裁判所系身囹圄,最后穿着涂满琉黄、画着魔鬼的罪衣出狱,丧命在火刑架上,更妙得多。
那些主张一个无神论者的社会可以存在的人倒是不无理由的②,因为社会是由法律组成,而这些无神论者又都是哲学家,在法律保护之下,可以过一种贤明而幸福的生活。他们在一方共处的确也比那些狂热的信徒们在一地聚居容易得多了。让一个城市住上伊壁鸠鲁、西莫尼德③,普罗塔哥拉、德巴罗①、斯宾诺莎;让另外一座城市住上冉森派②和莫利纳派①,您以为在哪一座城市里会混乱和争吵得更厉害呢?无神论,若是仅从现世生活来考虑,在一个剽悍的民族中间必定是很危险的学说:可是虚伪的神明观念之为害并不更轻。世间大多数伟大人物生存在世,都好像无神论者一般;不论什么有见闻的人都懂得承认有一位上帝,上帝显现,上帝的裁判,对于战争、对于条约,对于那些耗尽伟人们时光的野心与利欲的目标没有丝毫影响,可是却未见这些伟大人物粗暴地破坏了社会上的已有规律。跟他们在一道生活比较跟那些个迷信的狂热教徒在一道共处要惬意多了。我从信仰上帝的人那里比从不信神的人那里的确会获得更多的公正待遇,而从迷信之徒那里却只能得到苦难与迫害。无神论与狂热的信仰原是一对能够吞噬和分裂社会的怪物;但是,无神论者在错误中还保持着理性使他不致胡作非为,而狂热的信仰却无休止地疯狂下去,这就更使他会为非作歹。
② 卡拉斯(Jean Calas )案件于 1765 年平反。政府发给当事人家属一笔三万六千里弗尔的赔偿损失的款项。该款分配如下儿子二千,女儿每人六千,女仆三千。余款一万八千付了诉讼费。我们知道若非伏尔泰出售他的著名的回忆录获得一笔巨款赠给卡拉斯家,图鲁兹法院的受害者的不幸的子女们还会在穷苦中挣扎哩。——阿弗内尔
③ 圣贝尔纳会(La Socici(t’e Saimt Bernard)法国天主教会团体。——译者
① 阿尔邦(arpent )法国古代量田亩的单位,约合 30—51 公顷。——译者
② L’abbaye d’Orval,法国古代修道院,建于 1070 年,1131 年圣贝尔纳在该处建立修道院后二次毁于火。——译者
① 该案于 1764 年宣判。——伏尔泰
第二节
因此,在我看来,真正的哲学家也就跟上帝的使徒一样。每一类人都要有一类使徒:一位教区里的经师告诉孩子们说有一位上帝,而牛顿却给学者们证实上帝。
在查理二世时代克伦威尔战争后的伦敦跟在亨利四肚时代宗教战争后的巴黎一样,人们都喜谈无神论,因为那时候一般人从极端残酷的行动过渡到尽情寻欢取乐的生活,心灵相继被战乱和游情所败坏,思考与推理都很平庸。后来人们越研究自然界,越认识了大自然的创造者。
有一件事我敢相信,那就是在各种宗教中,自然神教在世界上传播最广。自然神教在中国宗教中占主要地位,在伊斯兰教里成为明智者的教派,而十位基督教哲学家中便有八位是自然神论者。自然神教一直渗入各神学学院,各修道院和教皇选举会议里去。自然神教是一种教派,没有团体,没有宗教仪式,既无争论也无热情,无人宣传,却传遍世界。自然神教一如犹太教,在一切宗教里都有它的踪迹。令人觉得奇异的是一派迷信透顶,遭到万民厌弃,学者轻视,又凭着金钱势力到处得到宽容,而另一派却反对迷信,不为百姓所知,只有哲学家信奉,只在中国公开流行。在欧洲再没有什么国家里自然神论者比英国更多了。有不少的人都在问这类自然神论者有没有一种宗教。有两派自然神论者:一派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却没有给人类定出区别善恶的规律来。显然这些人只能称为哲学家。另一派相信上帝给人制定了一种自然法,显然这些人即使不举行什么外表仪式,也必定有一种宗教。这些人对于基督教说来,可说是内部的和平敌人;他们拒绝基督教,但是无意毁灭它。其他一切宗派都想要居于统治地位,每一宗派都像那些想要吞噬别的团体而在其废墟上发展自己的政治团体一样。只有自然神论者一直是安静无事。从来也没有人看到自然神论者在什么国家搞过阴谋活动。在伦敦有一个自然神论者的组织,有时候在沃埃尔教堂旁集会。他们有一本小书是他们自己的法典。人们在宗教问题上写了那么多巨著,而宗教问题在这本小书里还占不到两页。他们主要的座右铭就是这一原则:道德观念,人皆有之,故来自上帝;宗教仪式,各不相同,故出自人为。第二句格言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大家共奉一神,而因各自敬奉家长的方式不同,竟至自相残杀,实在可憎。他们说,实际上什么正人君子又因为自己的兄弟们礼拜他们共同的父亲的时候,有人行中国礼、有人行荷兰礼,便去杀死他们呢?尤其是父亲在家庭里还没有规定好应该用什么礼节向他表示敬意的时候。这样做的人,似乎与其说是好儿子,不如说是个恶弟兄。我很明白这类格言简直会变成“令人深恶痛绝的信仰自由的教条”,所以我仅仅报导报导事实。我严防自己成为教义议论家。然而还是应该承认:分裂基督教徒的各个宗派,倘若也能有这种谦虚精神,基督教界或许会少遭受几次战乱,少受几次革命的侵扰,少流几场血。我们要怜悯那些攻击我们神圣天启的自然神论者。但是怎么会有那么多加尔文派、路德派、再洗礼派、聂斯脱利派②、阿里乌斯派③、罗马的仆从和罗马的敌手,有的那样嗜杀成性、野蛮残忍,而有的又惨遭不幸,有的迫害他人,而有的又受人迫害呢?因为他们都是“人民”。自然神论者虽然思想荒谬,怎么会从未危害人群呢?因为他们都是“哲学家”。人类为基督教曾付出了一千七百万人的生命,每一世纪还只以牺牲一百万人计算。不论是那些在法庭刽子手刀下丧生的,还是那些死于被人雇佣列身行伍的刀斧手的手里的,这一千七百万孤魂冤鬼都是为了他人的永久幸福和上帝的无上光荣而丧命的。
② 文黎。德·博蒙(Jean-Baptist-Jacques Elie de Beaumont ,1732—1786)巴黎法院著名律师。——译者
③ 塔尔日埃(Guy-Jean-Baptiste Target l733—1807)法国著名律师,曾参加法国民法编纂工作。——译者
我见过一些人,他们都惊讶为什么自然神教既是很温和的宗教,又很符合理性而却从未在民间广为流传。
在大小平民中,我们可以发现虔诚的卖草女人,热衷宗教的女商贩,莫利纳派的公爵夫人,为信仰再洗礼派而焚身的细心的女裁缝,还可遇到完全拥护路德或阿里乌斯的圣洁马车夫,而在这群人中却一个自然神论者也没有。这是因为自然神论既不能称为一种哲学体系,更不能叫做一种宗教,而大小平民也都根本不是哲学家。
洛克是一位公开的自然神论者。我在这位伟大的哲学家论述天赋观念的一章书里,发现他说人人对于正义都持不同的观念,便大吃一惊。倘若这话非属子虚,道德观念在人类中就不一致了,而上帝的声音也就不能为人所理解,也就没有什么天然宗教了。我跟他一样相信在有些民族中人们吃自己的父亲,而且认为跟邻居的妻子睡觉算尽到了友谊。即使真是这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律也仍不失其为一条普遍规律;因为人们吃自己的父亲,是因为他年纪老迈无力行动,很可能被敌人吃了,然而,对不起,与其被民族敌人把自己吃了,哪一位父亲又不情愿供自己子女饱餐一顿呢?而且吃父亲的人也希望自己轮到被子女大嚼特嚼。倘若人们为对邻居效劳而同邻居的妻子睡觉,这是因为邻居无力生子而却想要个小孩儿,否则他就很苦恼了。在这两种情况之下和其他一切情况之下一样,“待人如待己”这一天然规律仍旧是有效的。其他一切规律,即使千变万化,也离不开这一条。所以明智的形而上学家洛克说人根本就没有什么天赋观念,说人的是非观念也各不相同,他并非一定认为上帝没有赋给人类那种必然地支配他一言一行的自尊心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