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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不应直接用通报代替新闻报道——以“河北13人凌晨发生肢体冲突”为例

(2022-06-28 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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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闻评析·业务

河北13人凌晨发生肢体冲突 当地警方:4人受伤 已抓获全部涉案人

河北泊头市公安局20220628 16:34:07

    河北泊头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628日发布警情通报,627日凌晨,当地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尹某、石某等4人与王某、冯某等9人在用餐时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有4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13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评论

从凤凰网上看到这篇消息,觉得当下的媒体越来越图省事了,对刑事治安的报道往往直接转发警方的通报,不做任何独立采访,甚至对警方的通报不作新闻编辑。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警方的通报是对自身工作特点的总结报告,具有信息的性质,但不符合新闻报道的范式,媒体在引用警方的通报时,应将其作为新闻来源,进行补充采访,获取并核实更多的事实,以新闻报道的范式进行报道,这样才能满足受众的期待。简单地转发警方通报是懒惰、不作为的行为,不利于新闻媒体树立自己的公信力。以该通报为例,其标题啰嗦,导语缺失,不符合消息写作的规范。修改如下:

河北13人凌晨发生肢体冲突被抓 4人受伤

河北泊头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6月28日发布警情通报,13人因琐事斗殴被捕,4人受伤。

6月27日凌晨,当地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尹某、石某等4人与王某、冯某等9人在用餐时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有4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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