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8]28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开展心理咨询督导的通知
为了健康发展南平市心理卫生事业,提高我市心理卫生相关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与心理素质,实现协会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目标,经协会研究决定,建立协会心理咨询督导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
工作意义。
1.
保证南平市心理卫生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2.
推动南平市心理咨询师(包括心理治疗师、其他心理卫生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心理咨询师)的能力提升和个人成长。
3.
维护、促进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健康,必要时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4.
对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咨询案例进行指导。
5.
推动心理咨询师伦理学建设等。
二、
成立机构。成立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督导部,为协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的督导工作,对协会负责,挂靠南平市第一医院心理科。同时,建立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督导平台,微信群,qq群。
三、
督导资格。心理咨询督导:1、具有心理咨询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资格;2、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及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有理论基础,技能优势的;3、热爱事业、身心健康、奉献精神,操守良好,并且愿意从事督导工作;4、有一定数量的临床心理咨询案例及心理辅导(如心理讲座,拓展训练等)的实践;5、经协会培训,认定后,成为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督导师。
四、
督导团队。经个人申请,协会评定,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首批督导师名单如下(10名):吴
剑、陈
凯、詹秀珠、陈晓燕、茅木花、陈红英、高富玉、黄建忠、陈春花。吴剑任督导部主任,陈凯任督导部副主任,陈晓燕任督导部秘书长,其他督导师为成员。督导师需要提供优势专业、治疗流派等个人信息,方便督导对象的选择。协会根据情况,对督导师进行培训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督导团队的督导工作。适当时候,增加新的督导师,邀请区外督导师。
五、
督导对象。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会员,或其他心理卫生从业人员在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督导实行申请制(督导申请表)。
六、
督导方法。根据协会督导资源,按照循序渐进,持续改进,不断增加,服务会员的要求设置督导服务产品。
1、
问题督导。督导对象因为个人生活工作,从业经历产生的心理问题,甚至心理障碍的督导。
2、
案例督导。督导对象在临床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中,疑难杂症案例,在督导对象提供案例报告,督导师对案例进行督导。具体督导方法,另行制定。
3、
跟师督导。督导对象对需要学习,提升的典型案例,心理辅导,拓展训练的现场操作,实行跟师督导,跟随督导师一起做心理咨询等服务。
4、
团体督导。督导部每年接受12名以内的督导对象,对其实行小组督导或者团体督导。每年至少安排12次督导服务,实行封闭、保密、深度管理。包括阅读书籍(12本),流派讲座,典型案例,团体辅导,跟师学习,小组活动。同时,安排协会工作坊学习。具体计划另外制定。
5、
其他督导。根据督导对象的需求,协会的督导资源,开展督导工作。
七、
收费标准。为了促进督导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督导实行收费制,根据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收费标准(建议)收费,根据督导实际情况,问题督导,案例督导,跟师督导,都按照一小时300元标准执行。团体督导,按照每年3600元标准一次性收取,不退费用。
八、
规范管理。督导部,需要加强管理,做到科学,规范,持续,健康。制定督导计划,制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提升督导质量,推动行业交流,加强费用管理和分配,重视伦理学建设,提高督导对象的满意度。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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