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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医院牌子,是教学义务的自动要约

(2018-06-26 12:45:23)
标签:

附属医院

医学生

医学教学

隐私权

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附属医院牌子,是教学义务的自动要约
吴剑
2018年6月16日
      一些大型医院,门口往往挂上某某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或者教学医院)的牌子。大多数人可能认为,这是医院实力,水平,品牌的标志。这当然没有错,甚至大多数医务人员也是这样看。其实,深层次的法律意义,很多人就不知道了。
      医院公开悬挂附属医院的牌子,在法律意义上是一种自动要约。就是告诉患者,你看清楚附属医院的牌子,如果患者进了这个医院就医,就意味着患者自动在协议书上签字,你需要成为医院的教学任务的对象,你有这样的义务和责任。除了你事先申明不愿意接受医学教学的任务,否则视为你自愿接受。
      医学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健康幸福的大事情,全社会每个人都是有责任和义务。医学教育,除了理论教育外,很多还需要临床实践,技能训练等培训。有时候,可以使用模拟人,更多的情况是需要医学生在实习生阶段,就在带教教师的带领下,亲自参与临床操作实践。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过程。否则,医学生永远成为不了医生,那未来的医学事业就后继无人,那全中国人的健康谁来负责。患者进入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就理所当然,成为医学生的学习对象,操作对象。没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拒绝的。当然,如果医学生的教学实践有违反规定,患者也是可以维护合法权益,如没有带教教师的指导。
      我记得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去附属医院见习,我们也是第一次去妇产科门诊见习,一个女患者拒绝妇产科医生的检查,大家很尴尬。医院妇产科的主任说话很严肃,不客气:如果我死了,以后都是他们做医生,病人健康怎么办。那时候,我是不理解,甚至误认为妇产科主任不近人情。现在想起来,她是一个极有责任感的医生,老师。我还想,作为医学生,也是需要尊重患者,他们为医学事业的发展,为医学教育的事业,做了一点点默默无闻的贡献。附属医院的牌子,也不是随便挂的,对医院,对医生,对医学生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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