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精神病患者的医患纠纷
吴剑
2016年3月31日
今天参加国家2016年维护医疗秩序,和谐医患纠纷电视电话会,公安部副部长提出,需要对精神病人在医患纠纷中,伤医杀医的管理。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司法部副部长讲话也提出,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需要有法律、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
我们过去实施了,医患纠纷中的心理卫生服务,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调解员的心理帮助服务。其实,在医患纠纷预防中,对精神病人的管理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来,国内发生过许多起,精神病人伤医杀医事件,这同时也成为社会公共事件的重要表现形式。精神病人伤医杀医事件,现场更残忍,伤及更无辜。应该引起心理卫生界、医患纠纷界的高度重视。
过去,卫生部和公安部,曾经要求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的强制性管理,精神病人已经成为社会治安不可忽视的危险因素,这同样表现在医患纠纷中。一是大量精神病人流落在社会生活中,因为我国的精神卫生资源极其匮乏,导致大量的精神病不能得到有效的门诊、住院治疗,全国1600万重型精神病人,绝大多数在社会上,成为不安定因素,他们就可能是一个普通患者,普通医生难以识别;二是精神病人沟通困难,思维负面,观念偏执等表现,决定了他们比心理健康的患者,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高,对治疗结果的评估消极,处理医患纠纷起来困难增加,甚至认为医务人员在伤害他;三是精神病人行为极端,从医患纠纷处理规律性看,成熟的患者出现纠纷,往往主动、积极、善意的沟通,矛盾比较容易化解。当然,一些患者及家属,在出现医患纠纷后,情绪激动,期望过高,容易冲动,为了经济利益出现了医闹等事件;而精神病患者在出现医患纠纷后,行为极端,手段残忍,没有先兆,防不胜防。给医院、医务人员造成巨大的身体、心理的创伤,也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
如何防范精神病人导致的恶性医患纠纷事件,一是加强心理卫生工作,增加心理卫生资源,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的,系统的治疗;二是强化精神病管理,对精神病进行登记管理,强化系统治疗,社会康复,并且使这些信息在卫计委、公安局等部门共享,对攻击性,危险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动态评估,分级管理,防范攻击;三是医务人员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对精神病的识别水平,因为,大多数精神病人往往以其他疾病在医院就诊就医,二级以上的医院必须设置心理咨询室(科);四是在医患纠纷中,对患者需要及时导入心理卫生评估,一方面患者是否是精神障碍,另一方面患者在医患纠纷中是否出现精神障碍,对其风险进行及时动态评估,对风险高的患者,及时采取有效的心理卫生措施,避免发生恶性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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