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自杀事件调查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5年5月1日
近年来,我国媒体对官员自杀事件进行了大量报道,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由于官员的特殊社会地位,媒体常常将他们的自杀行为与其职务联系起来,并追寻报道自杀个案与公众产生道德互动的快感,其报道方式对公众的认知具有比较大的影响。过去对官员自杀的个案分析,没有汇总分析。
2009-2013年中国境内媒体报道的所有官员自杀死亡事件,官员定义为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含)以上的在职行政干部。
媒体报道的官员自杀事件114例,平均年龄47岁,36岁下9人,6-45岁29人,46-55岁56人,55岁上14人,男性107人,平均年龄47岁,,女性7人,平均年龄51岁,男女比例15:1,自杀死亡官员中行政机关88人,事业单位26人,副科级干部26人,正科级干部24人,副处级17人,正处级25人,副厅级13人,正厅级7人,副部级2人,其中正职69人,副职45人,24例有遗书,6例在伤人或者杀人后自杀。
时间分布,2009年21人,2010年26人,2011年25人,2012年22人,2013年20人,没有季节性分布特点。地区分布,广东省14人,浙江省13人,江苏省8人,青海省,吉林省,天津市,西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没有报道。自杀地点,112例有报道,办公室自杀52例,住宅31例,旅馆饭店6例,行动限制地点6例,医院4例,其他13例。男性以办公室,居住地为主,女性以旅馆饭店为主。自杀方式,113例报道,108例使用暴力性自杀方式-其中69例跳楼,跳桥等高坠方式,16人自缢,11人刀戕,7人投水,4人枪杀,1人卧轨。5人长期服毒或者汽车废气暴力性比较弱的自杀方式。
自杀原因分析,97例提及自杀原因,抑郁28%,工作和生活压力20%,接受调查18%,身体健康原因18%,情感和家庭问题10%,债务经济原因9%,工作调动问题6%,焦虑2%,神经衰弱1%,没有提及15%。
报道来源,主要是首次报道,来自60家媒体,政府媒体81篇,非政府媒体33篇,报道官员自杀最多的媒体前5位,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华网,新京报,南方都市报。
讨论,在我国官往往被当作与民相对的更高层次,其他群体看,官员拥有公共职权,有更强大关系网,有更广泛和便利的社会资源。人口学特征,官员性别比例悬殊,有比较高学历,几乎无法获得官员群体的真实财产信息,这些特点使公众对官员关注更加强烈。对媒体来说,官员自杀更具有新闻效应。
目前为止,没有成熟的方法对官员自杀行为进行描述,无法对官员自杀率进行估计。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公务员数为709万人,2010年乡科级以上公务员为154万人,如果按照报道官员自杀数与公务员数比例,远低于中国普通人群的自杀率(9.8/10万),这些主要是因为媒体仅对具有新闻性的官员自杀事件进行选择性报道,对官员自杀率的估计不能以媒体报道官员自杀事件为根据。
我国曾经一度因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而受到学术界关注,但是2005年以后,我国女性自杀比例有下降,逐渐低于50%。官员自杀的男女比例达到15;1,但是这些不能代表男性自杀官员的自杀率是女性的15倍,2009年报告,我国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的干部比例,女性占11%,14%,17%。这样计算机,男女官员自杀率比例稍微高一般人。
自杀官员49%集中在46-55岁,平均年龄47岁,正处级干部最多,这些官员可能处在比较复杂的上下级关系,比较沉重的家庭负担,比较多的社会责任及比较高的成就期待中,容易产生心理问题,自杀预防工作应该向这个年龄段侧重。自杀官员中基数远小于副职,正职官员自杀报道61%,正职官员的权力和责任更大,承受的压力更大,心理健康状况更差。
自杀方式选择上,94%官员选择了高坠等暴力自杀方式,与其他群体大部分采取服毒自杀方式不同。女性官员自杀全部选择坠楼与刀戕两种致死性强的方式,没有一人选择服毒与其他暴力性比较弱的自杀方式。自杀手段的选择,除了自杀工具的可获得性外,还与自杀者死亡意愿的强烈程度有密切关系,一般而言,自杀手段越具有暴力性,自杀意愿越强烈。
大约50%的中年领导干部在精神不健康倾向,精神问题与压力的自杀官员占48%,心理健康问题与压力是导致官员自杀的重要原因。官员自杀抑郁为28%,明显低于普通自杀人群抑郁症的患病率,近年来我国对自杀死亡的心理解剖说明,自杀死亡者,重度抑郁症的患病率为30%,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为60%,读者对自杀官员合理范围内的抑郁归因产生强烈质疑,更可能是与公众的自杀及心理健康知识缺乏有关。有的人认为,对自杀危险信号的不敏感,是党政机关危机干预机制缺乏的表现。社会对心理健康问题有歧视,使官员害怕暴露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因为隐瞒病情,拒绝求助,抗拒治疗,也可能是官员心理卫生问题在自杀后才受到关注的重要原因。
媒体报道18%的官员自杀涉及涉嫌违纪接受调查,21人在被调查期间,或者双规期间自杀,对被调查的官员来说,自杀决不应该成为逃避调查和处罚的途径,对纪律检查部门和执法部门,就应该注意到被调查官员自杀的危险信号,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被调查官员自杀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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