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召开《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讨论会
吴剑
2014年10月9日
今天下午,由南平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送审稿)》讨论会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楼会议室举行。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健,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龚选民出席了会议,南平市政法委、南平市人大、南平市政协、南平市政府法制办、南平市公安局、卫生局、司法局、延平区政府、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健副秘书长主持。
陈健副秘书长讲话指出,《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送审稿)》,是在5年前《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基础上,由修改领导小组进行修改,形成的送审稿,本次修改是经南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形成正式送审稿后,将提交南平市政府常务会议、南平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非常重要,希望大家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完成本次修改。
龚选民主任对《办法》的修改进行了说明,特别是《暂行办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这些需要完善。还需要参考国家各部门,各省市自治区办法,结合医患纠纷“南平解法”的成功实践,来进一步完善。魏梅副主任,对《办法》的修改进行了具体说明。
参加会议人员,高度肯定了《暂行办法》的历史作用,对《办法》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我代表南平市人民医院,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协会,对《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
龚选民主任,对大家的修改完善意见,进行了解释,沟通。
陈健副秘书长进行了讨论会总结,他要求:一是认真修改,吸收大家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2、依法依规,特别是需要以国家五部委办文件精神为准;3、方便操作,简单易行,做不到的可以不写,程序不清的要明确;4、再求意见,反复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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