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院调解工作室外观和内部设置规范(讨论稿)
(2014-03-15 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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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患纠纷、中医规培 |
南平市医院调解工作室外观和内部设置规范(讨论稿)
为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规范医院调解工作室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设置原则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室设置在医院相对安静区域。
调解工作室外观标识应美观大方,简洁朴素,经久耐用,并有明显标志,便于群众识别。
调解工作内部办公设施、器材配置及装饰应经济实用,避免奢华浪费。相关物品摆设布局应合理有序,整洁舒适,营造良好的调解环境。
二、外观标识
中心提供调解工作室标识牌式样(附后),供参考选定。
(一)主体色调。调解工作室的主体色调以淡蓝为主(调解色)。
(二)硬件标识。调解工作室应按照要求,统一设置标牌、公示牌、导向标识。
1、标牌。标识牌应固定在调解工作室外墙,能够明显标识调解工作室位置。
2、公示牌。在调解工作室外墙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
如调解工作室地处偏僻,不易寻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解工作室周边主要路口的明显位置安装导向标志,以指引指示。
三、内部设置
调解工作室应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簿册台帐,并上墙公示相关职责、制度规范。
(一)办公用房。调解工作室应有独立的房间。
(二)办公设施。调解工作室内应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办公桌椅、文件柜、饮水机和电话。
(三)监控系统。配备录音、录像监控系统。
(四)公告文件。《南平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告知书》、《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介绍》、《医患纠纷法规宣传手册》等。
(五)上墙内容。调解工作室内上墙内容包括调解工作区范围示意图、工作制度等图片、文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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