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关于组建南平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的通知
(2014-01-20 11:29:17)
标签:
不断附件事项国家业务 |
分类: 心理卫生、阳光心理 |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4]01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组建南平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的通知
协会会员:
为了进一步推进南平市心理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社会需要和协会实际,经协会研究决定,组建南平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二、
三、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附件:南平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中心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提高质量,提高满意,努力提高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通过率;
九、中心培训发票由协会提供,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接受财务监督,努力控制成本,实行盈亏平衡,并按照有关规定上交管理费;
十、以上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