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中的送礼问题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4年1月20日
送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几乎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对赠送者和接受患者来说,送礼能够表达某种特殊的愿望,传递某种特殊的信息。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中,送礼是一种临时性打破治疗边界的行为,在临床工作中屡见不鲜。来访者为什么要送礼,心理咨询师是否可以或者应该接受来访者的礼物,接受礼物是否有违伦理规范,对送礼的态度是否影响咨询。这些需要研究。
随着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领域工作的发展,送礼行为日益受到专业人员的重视。美国心理学会APA的伦理条款没有明确提出咨询师应该如何处理来访者的送礼行为。美国心理咨询学会ACA提出,对于接受礼物,咨询师应该理解接受来访者的礼物所带来的挑战,并且应该认识到,在某种文化中,小礼物是表达敬意和表达感谢的标志。ACA还提出,影响收礼决策(咨询师接受或者拒绝礼物)的因素有:咨询关系,礼物的金钱价值,来访者送礼的动机,咨询师接受礼物或者拒绝礼物的动机。精神科专业人员对送礼问题的关注内容:来访者送礼的意图,礼物对来访者的价值大小,接受或者拒绝礼物对来访者和治疗关系的预期。
在强调人情,重视面子,讲究关系的中国文化中,送礼行为更是赋予了丰富的内涵和意义。这种特殊的人际交往模式和观念会对心理咨询和治疗,特别是咨询关系产生微妙的影响。中国心理学会的临床与咨询心理咨询工作伦理守则提出咨询师不得以收受实物的方式作为专业服务的回报,但是对于送礼的处理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一些文献提出,在实际处理来访者提出送礼要求时,通常最终的拒绝是唯一的选择,只是拒绝的方式因人而异。而对于有些礼物,如一束鲜花表示感谢,一个患儿的自制手工艺品,都是可以接受的。接受礼物的前提是:是否会影响咨询关系。可见,对于送礼行为的处理需要考虑咨访双方及关系的利益。研究者发现,中国咨询师中有92%的人认为接受来访者价值50元以上的礼物是不符合伦理的。
比较中美伦理观的差异,来自心理咨询伦理方面的研究和对咨询师或者来访者的伦理行为态度的考察。
研究工具,礼物价值(大于500元,小于50元),礼物来源(手工艺品,购买)分4个情况。
研究发现,对于自制礼物,咨询师认为其对咨询影响程度显著高于来访者,购买礼物情况下,没有差异。在决策确定程度上,咨询师比来访者,在高价和购买礼物上,更倾向于拒绝礼物。咨询师把接受高价值的礼物更多看作违反伦理的行为。来访者没有伦理方面的培训和认知,不会这样判断。咨询师和来访者认为手工艺品的礼物比花钱购买的礼物对咨询有更大的影响,并且更可能被咨询师拒绝。由于礼物所代表的含义往往比礼物本身更值得咨询师关注,在不同情况下手工艺品或购买礼物的含义可能是不同的。这些使自制礼物包含更多个人因素(如对咨询师的移情性反应或者对咨询师在咨询中价值的削弱)而受到咨询师更多的重视,也被咨询师认为对咨询有更大程度的影响。
研究提示咨询师,当来访者赠送高价值或者购买的礼物时,来访者对于礼物及咨询师是否应该接受的预期可能与咨询师自己的认识存在更到差异。咨询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更多关注自己决策和来访者预期结果的差异,并且有意识地对送礼行为本身与来访者进行讨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及对咨询关系的不良影响,使来访者在咨询中获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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