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建阳监狱罪犯心理援助社会志愿者志愿团队的通知
(2013-04-01 09:10:11)
标签:
秘书处导师文件协会会员资格 |
分类: 心理卫生、阳光心理 |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文件
南心协[2013]9号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关于组建建阳监狱罪犯心理援助社会志愿者志愿团队的通知
协会会员:
根据签订的“建阳监狱聘请心理咨询民警导师及成立罪犯心理援助社会志愿者团队协议”的精神,经协会研究决定组建建阳监狱罪犯心理援助社会志愿者团队。团队队长为吴剑,团队成员初步拟定为20人,为协会会员、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愿意积极从事罪犯心理援助、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心理卫生工作者。鉴于监狱的要求,以男性为主,女性为辅(由于监狱的特殊要求,女性需要40岁以上,每次援助不超过1/3)。以邻近建阳市为主,其他地区为辅。按监狱要求定期(每季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6位志愿者)到监狱对有关罪犯开展各项心理援助与帮教活动。希望协会会员积极报名,报名到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相互转告!
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
后一篇:精神残疾需要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