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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正在战胜医学鉴定

(2011-11-09 15:13:10)
标签:

司法鉴定

侵权责任法

宋体

医患纠纷

临床经验

健康

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司法鉴定正在战胜医学鉴定

南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剑 353000

2011119

   最近听到一个医院管理者说,他们感到《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由于司法鉴定的强烈介入,使医院因为医患纠纷的赔偿大幅度增加,他对这样的局面深感担忧。

   其实,他这样的担忧,我过去就提出了,只是现在成为现实。在沟通中,他认为,目前医患纠纷的处置中,许多患者越来越使用《侵权责任法》,这是社会进步。问题是选择鉴定机构问题时,医院一般喜欢选择医学会所属医鉴办,而患者对医院、卫生局的不信任,往往选择法院所属的司法鉴定。现行的司法鉴定问题不少,他们的收费非常高,市场化程度也非常高,甚至可能根据患者交费情况,决定鉴定结果,有好像是司法腐败(常常把医鉴的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往往都是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法院为了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往往在采取鉴定结果时,常常使用对患者有利的司法鉴定结果。在判决时,也是明显这样的倾向,法院的工作人员认为,如果不给患者这样的判决,患者会找他们的麻烦,医院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医院有钱,反正都是国家的,无所谓。患者在他们眼里就是弱势群体,就需要给好处。至于判决是否公平,国有资产是否流失,那法院是不管的。如果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医院的社会成本是越来越高,这些成本最后都是整体社会承担,法院和患者是收益,那是少数人。

   另外,司法鉴定往往是法医说了算,法医是看死人,没有复杂,科学的临床经验,他们往往根据患者需要下结论,而且是一个人就说了算。医鉴办是医学专家组,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而且是集体决定。如果情况复杂,司法鉴定往往还需要请医学专家参加,这是什么事儿!行业之间、群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倾向十分明显,医疗行业与司法系统的博弈,医疗行业一定是失败的,那是社会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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