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绩效工资的浮动
吴剑
2011年1月21日
据说,某医院实行工资改革,主要是参考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办法,虽然基本工资增加了,绩效工资减少并且固定了,特别是没有了浮动部分,甚至医院没有夜班费,过节费等其他福利。结果,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大受影响,不意愿看病,甚至驱赶病人,有的业务迅速下降,另外一家原来是竞争性关系的医院受益巨大,这家医院没有进行工资改革。
工资改革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比较敏感,十分麻烦的事情。每次改革都是影响巨大,情绪激动,服务波动。其实,工资改革本身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这个不能否认。员工方面希望工资增加多多,劳动少之又少;管理方希望工资成本下降,或者增加合理,改革并且保持稳定。但是往往是事与愿违,关键还是分配理念,领导艺术。
工资一般分为固定部分,浮动部分。同样,作为员工希望固定部分比例大,浮动部分比例小,这些就意味着收入分配的风险向管理方转移,而管理方的希望恰恰相反。我们必须科学理解绩效工资,所谓绩效工资,就是与业绩和效益挂钩的工资,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与员工的积极性密切有关,也与单位的管理制度密切有关。浮动部分比例低,员工干多干少一个样,积极性就下降,大锅饭就形成,劳动生产率就下降,对优秀员工是打击,对懒散员工是利好,单位就出现问题。浮动工资比例高,就相反,管理方也就有了工作抓手,这些就是分配机制的基本原理。
当然,没有绝对的事情,就是没有一点点浮动,或者全部浮动。一般在一定比例中进行选择,比较合适的比例是员工全部收入的30%,低于30%,员工的积极性就下降,生产率也下降;高于30%,员工的满意度就下降,管理力度就大。私人企业就是比例高,公立医院就是比例低,这些也是基本规律。这些医院管理的基本规律不知道,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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