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市富人区是一种道德行为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10年10月8日
中国城市建设是日新月异,是否要建立城市富人区也成为争论话题之一,有的地方政府发话,拒绝建立城市富人区,因为这样不道德,不和谐。道理是冠冕堂皇,原因却不知所云。
贫富两极分化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当今中国不争事实,虽然不是我们追求的。我们这里不讨论富人是如何致富的,其合法性如何。我们知道富裕起来的人,就应该有权利享受他的财富,包括他的住房,不然他为什么致富,难道只是为了数钱的病态快乐。富裕住大房子,乃至豪宅。穷人住小房子,乃至安居房,这些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因为房子已经市场化了,货币化了。
问题是,在一个居民区,既有豪宅,也有安居房,是一个不现实的事情,不仅设计难度增加,也在建筑环境上实行了杀富济贫。最为严重的是,加剧了社会矛盾,增加了仇富心理,扩大了不和谐因素,降低了民众满意度。西方国家有一个有趣的调查,人最痛苦的事情是邻居太富裕,太勤奋,这些值得我们思考。人的本能心态就是“不患寡,患不均”,因为这是目前我国的民众文化和心态,毕竟以富裕为榜样,比学赶帮超的民众还是少数。每当看到邻居拥美女、吃海鲜、住豪宅、开跑车、着名牌,都会使普通民众的心理痛苦指数上升一次,用普通老百姓的话说:“很伤自尊”,也更使那些贫困人群增加抱怨,仇恨,乃至出现犯罪行为。这些心态对和谐社会,和谐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没有一点好处。
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已经从理念提出时代,进入具体化落实时代。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已经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理念,其任务艰巨,内容复杂,操作精细。除了我们需要引导民众建立积极心态外,避免攀比心理,仇富心态,恶性刺激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既然人的比较心理是不可避免,那就建立城市富人区,也是一种城市管理中的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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