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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如同夫妻、更应换位思考

(2009-08-08 09:46:07)
标签:

换位思考

夫妻关系

医患关系

医闹

情感

分类: 医院管理、发表文章

医患如同夫妻、更应换位思考

南平市人民医院 吴剑

《医师报》2009730 第二版 “时事评论” “一家之言”

http://www.mdweekly.com.cn/doc/2009/07/18302.shtmlhttp://tbn0.google.cn/images?q=tbn:aQOcTnFCgEQFSM: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是在医疗服务工作中,这一道理不见得合适。因为许多服务经验和教训证明,医院往往是赢了道理和官司,却输了形象和满意。笔者发现,处理医疗纠纷的许多道理和处理夫妻关系矛盾差不多。

   医患关系往往如同夫妻关系差不多,谁也离不开谁,可是双方都有许多抱怨,而且矛盾大多数是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而起,如果处理不当,日积月累成为大矛盾、大问题。在小纠纷上,确实没有是非对错的之分。如果一定要搞清除、弄明白,那就可能产生大麻烦,一是可能发生争执,二是需要耗费双方大量时间,三是失去化解矛盾的机会,四是没有结果、没有胜负。

   许多大矛盾起于小纠纷,小纠纷往往又来自情绪化、非理性的行为。患者在就医看病的时候,一是因为疾病痛苦,二是因为需要花费,三是因为颇费周折,在这样不良情绪的基础上,容易产生抱怨、纠纷;而医务人员工作辛苦,重复劳动,心理压力,情绪也处在不佳状态。患者会用放大镜去找医疗服务的缺陷,而医务人员会认为自己也是人,为什么得不到宽容?许多情况下,双方从对方立场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纠纷就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大了。

   当然,解决医疗纠纷都应该是高度理性的,有组织,有规范的行为。如果医院有错,当应该道歉并予以补偿;如果医院没错,也得委婉艺术地、实事求是地选择适当时机告诉患者。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心,化矛盾为满意。就像夫妻关系一样,矛盾处理完了,生活还得继续过。

   医疗纠纷上了法律程序,和夫妻离婚对簿公堂差不多。这时,各自维护各自利益也是正常的。但是,仍然应该以医患关系的大局为重,做到案结事了,不能产生结怨。医院一定要避免“赢了官司输了品牌”的事情发生。

   “医闹”的出现,使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如同夫妻关系冲突已经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似乎需要用更加激烈的方式,争得个是非胜负。但是,这样的是非胜负仍然是不存在的,因为“医闹”的结果是没有赢家。看起来是个别人一时间的胜利,但是从社会整体来说,从长远利益来看,一定是得不偿失的。就象夫妻关系一样,即使到了出手伤人的时候,仍然需要向化解矛盾,不能放弃一切机会,不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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