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患者杀了人
国家心理咨询师 吴剑
2009-5-20
小L是位美女法官,也是我的朋友,今天却为工作的事情和我电话联系。
她有个当事人,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前些时间,他的邻居说起来关于手机的事情,他就无缘无故地感到在说他,当时就想拿刀杀人,过后还是越想越气,回去拿了把菜刀,砍伤了邻居的手。结果邻居把他告上了法庭,虽然他家里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
事情发生后,他就被关在看守所数月,在看守所期间也是不说话,整天以被蒙头。也曾经去当地小型精神病院门诊,他自己拒绝否认有疾病,过去没有精神病就医历史,但是因为当地水平有限,简单对话未引出分裂症的症状,就否认了。法官开庭,他低头不语,偶然流泪,但是否认精神病。法院感到还是有些象精神障碍,所以电话联系心理咨询,因为如果进行司法鉴定,但是精神鉴定机构在福州市,程序非常复杂,而且也可能拖延很长时间。
我认为当事人很可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是有被害妄想(总是怀疑别人对自己不利),二是有自知力不全,三是有一定的性格为基础,因此精神分裂症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家人不愿意承认精神分裂症,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大多数家长不能接受孩子是精神分裂症,何况他已经进行了经济赔偿,不需要用精神分裂症免除责任。有没有可能是伪装精神分裂症呢,我认为可能性比较小,因为他的文化程度不高,还因为是轻罪,不需要伪装。有没有可能是一时冲动,然后被关押看守所,因为精神压力形成反应性精神病呢,应该是没有可能,因为精神障碍产生的行为问题在前。精神分裂症和焦虑症有不同,精神病沟通困难,诊断不容易,可以免除刑事责任,需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焦虑症主动沟通,诊断容易,不能免除刑事责任,需要心理咨询。但是,诊断精神分裂症是不容易的,没有机器、设备、检验,就是心理测验也是参考,完全是靠医生的临床经验和分析评定。
因为当事人的家长已经积极经济赔偿,法庭也准备从轻发落,可以法官在自由裁量时,给予考虑精神因素。同时,可以建议家长必须面对疾病,积极治疗,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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