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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告之

(2008-03-31 1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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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经营随笔、医院新闻
告知—告之 

告知—告之

--对“细节决定成败”的讽刺

南平市人民医院总经理  吴剑  353000

2008-3-31

    现在越来越多的情况表明,告知义务成为医患法律纠纷中的突出问题。即使医院和医生的诊疗行为正确,治疗效果良好,如果没有能够很好履行告知义务,病人仍然可以告之,甚至还需要承担巨额赔偿。形成了你不告诉我,我就去控告你的恶劣环境。

   当然,许多医患纠纷并不是起于告知义务未能够履行,而是因为医疗结果使病人或者家属不满意,到法院起诉后,发现医疗行为是合理的,推理出结果也是合理的结论。但是,往往许多医院和医生,只注意了行为的合理,没有注意程序的缺陷,告知义务的是否履行,成为众多法律纠纷中的医院败笔,而且使医生感到非常冤枉。

   生就是一句话没有说;或者是说了,但是没有强调签字;或者是许多签字中,遗漏了一项没有说清楚,都可能导致全盘失败。因此,冤枉中感到,实质上的正确,不能够代替形式上的错误。实质上的缺陷需要专业水平才能够判断,而形式上的错误,聪明的律师往往总是能够抓住小辨,因为相对判断就容易得多。

   因此,医生现在不仅要忙于学习业务和提高水平,还要写好病历和堵塞漏洞,更需要清楚告知和一定签字等。这样在高风险、高节奏、高智力的医疗活动中,医生无疑又增加了一道紧箍咒。看来医生不仅需要学习诊疗规范,更需要完善告知规范,不然特别容易出现低级错误,遗憾终身。可见医生的执业环境是越来越恶劣了。

   越来越多的判例,使医院和医生为告知付出了本不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当然,相对来说这些告知的学习比医疗技术的学习容易得多,但是却无情得很。医生每进行一个治疗步骤都想到告知,病人当得到告知时,往往又是想到医生是否摆脱责任,因此原本是为了抢救生命的共同努力工作,成为双方为最简单的告知而纠缠不清的可笑行为。如同,军队为一场极其重要的战争在最准备时,上下级之间还为命令是否应该几号字发文件而纠缠呢!战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失去。生命就在这样的不必要的纠缠中逝去,如同北京那次拒签事件一样。

   我们的生命是如此之重要,我们却在如此细节上消耗着医患双方的耐心、信心、决心。在一定程度上还很粗糙的法律制度,却在如此细节问题上规定得极其细致。这难道不是对“细节决定成败”的名句的极大讽刺吗!法律之无情和服务之人性,我们也许永远无法达到平衡,但是应该可以努力接近和谐!  

(原创文章,欢迎转载!版权所有,请注出处!作者:吴剑;心理时空的BLOG网址:http://blog.sina.com.cn/xl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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