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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左右为难
《健康报》2006.07.21
编辑:张蕊 作者:吴剑
最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说一位热心的医师在家休息时,紧急抢救了一位生命垂危的患者,但最终这位患者还是因病不治而亡。患者家属起诉了这位医师,说他非法执业。虽然这件事最终以法院不支持患者家属诉讼请求结案,但却给我们留下许多思考。
在紧急情况下,医师有责任义不容辞抢救病人生命,比如在突发灾难现场、在交通工具上等等。然而,现在病人的法律意识强了,按照规定,医师须依法执业,包括注册的执业地点问题,不在执业地点从事医疗行为就是非法。在一些情况下,医生抢救病人也违法,不抢
救也违法,左右为难。
由 于医师执业必须按照执业地点开展医疗行为,这就成为某些地方“留住”医师的唯一行政办法。目前医疗专业人才流动性大为增强,给许多医院特别是中小型医院、经济落后地方的医院形成了人力资源压力:感情留人吧,关系已经僵了;待遇留人吧,其他人有意见;事业留人吧,这些医师在其他地方也是事业。许多基层医院唯一“留人”的办法就是扣留医师执业证,给医生和医院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医生执业已有很多规定和规范,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强调医师的执业地点,具备医师资格的人就可以治病救人,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他有资格,按规范操作就可以。这样既可避免医院同医生之间的矛盾,也可以顺利解决紧急情况下的抢救资格问题。同时,也
可以避免一些地方政府用行政手段留人的问题。
医师的流动是我们国家卫生事业变革的必然,从整体上说,可以提高医师的满意度,可以发挥人才更多的潜能,可以防止人力资源的浪费。我想医师在哪里都是在为病人健康服务,没有必要对医生的执业地点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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