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观念的更新,许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认为,对员工的健康体检是单位人性化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对单位全面人力资源管理不可缺的内容。但过去单位的健康体检,往往是领导口头布置有关人员,就开始组织检查,这样的管理显得粗糙,不够规范,可能给医院带来某种经营风险。如有家医院为一单位做团体健康体检,检查后不久,一名员工就被其他医院查出晚期恶性肿瘤,单位和员工就把体检医院告上法庭,结果医院赔偿了数万元。
如果医院和单位建立合理的健康体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都有好处。单位有组织员工的义务,医院有认真负责的义务。医院仅承担其检查能力内相应的责任。没有超范围,超时间的过度承诺,即使出现了服务缺陷,其服务补救也和医院获利相当,不会造成过度赔偿。通过签订健康体检合同,医院的风险意识加强了,检查质量也就到位了;由于在健康体检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组织责任,付款责任,也能有效减少医院的财务风险。总之,应把健康体检工作向健康管理提升,体现医院新的健康理念和营销意识。
发表在:《福建卫生报》2005,12,08,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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