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房屋使用人的责任

(2025-10-24 09:59:09)

房屋使用人的责任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些新条款,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1、对比2019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无疑上了一个新的层次。

《条例》共八章五十条,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安全防范、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应急抢险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


2、《条例》明确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实施以下八类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

一是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二是超过原设计标准加大楼(屋)面荷载;

三是扩大住宅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四是拆除住宅中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是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六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七是将住宅改为仓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八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

以上规定非常具体,明确了哪些是禁止做的事情。房屋使用人知道自己什么是能做的,什么事不能做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3、被媒体重点报道的是《条例》中这一条: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此之前,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楼上楼下住户纠纷的事件也伴随而至。

这一次,广州《条例》出台,补了这个漏洞。美中不足的是,处罚金额太低了,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阻吓效果有待观察。


4、《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是个大事件。《条例》把自建房也纳入管理范围,更显权威性。

1979年,中国第一个商品房项目东湖新村,诞生在广州。

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始实施,迄今也仅仅30年。

过去这30年,城市发展太快了,房屋建设走得太快了。

中国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性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