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题图片:注脚详见正文)
(摄影)庚寅年春节(六)——北岩、尖庄
刘福新
西历2010年2月17日,中历庚寅年正月初四,出了两个门。一是到北岩街看望大姨母,二是到尖庄看望老兄张存道。途中拍摄了几幅照片,作为本人春节见闻录。
昨日给我最大的震动是,北岩街竟然有一处标着“活狗肉”的商店!(见图4)这三个字的意思分明是说,不是自然死亡的狗肉,是活生生被人杀死的狗肉。若是在外国肯定要诉诸法律进行制裁的,但是在中国却明目张胆地标着如此血腥的三个大字。看起来与国际接轨还差得远呢!
春节前曾看到“齐鲁电视台”进行过“杀狗屠猫是否要判刑?”的大讨论。也不知现在如何做结论?但不论怎么说,对动物的残忍也透视出国人的残忍习性。我看世界各国提出的“食素”很有必要!这不仅是饮食结构的调整问题,也是人类向着“和谐化”的迈进。
今将一个网友的帖子发于下面:
在青岛莱西市黄海中路开了一家“鹏程狗肉馆”,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这个地段是居民区,他们的生意手段太“可怕”了,大白天杀狗不说,还是用木棒活生生的将狗打死,屠宰场就设在大街上,路面上基本上就可以用“血流成河”形容。
……
关键的是在他们开始“劳动”时候,造成大量的人来围观,那场面太残忍了。围观的人中不少都是小孩子,在这个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的非常时期,我不知道这一个“小小的社会现象”是否会影响到下一代人的文明。
我希望能够通过齐鲁电视台给予暴光,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合理解决,还我们一个清新的空气,还我们一个善良的社会环境。我也希望“人类的老朋友”得以善待!谢谢谢!
不过,现在网上对于此事意见颇多,有网友就提出“吃狗肉犯法,那为什么吃猪肉不犯法?”的疑问。
今天——正月初五,是我家招待客人的日子。因为毕竟我还不是太老,不好意思让亲朋好友在大年初三、初四来敝宅作客,所以几年前我就定了个日子,初五伺候亲戚。今天到的很齐,孩子的姑夫、姨夫、表哥、表姐都来了,当然还有老家我的弟弟们。(外甥们是初二一大早来的,没住下)。
但今天忙,不曾拍摄亲戚的照片;只将早晨拍摄的三幅图片发在这里。

1、这是位于新昌路世纪美联南、温州商城西的停车点,等车的人真不少。
2、同上。
3、从南郝街到北岩街的路几年来都是这个样子——颠破屁股!
4、北岩街还有这么一处“活狗肉”!意思是说,不是自然死亡的狗肉,是生生宰死的狗肉。若是在外国肯定要诉诸法律进行制裁的,但是在中国却明目张胆地标着如此血腥的三个大字。看起来与国际接轨还差得远呢!
春节前曾看到“齐鲁电视台”进行过“杀狗屠猫是否要判刑?”的大讨论。也不知现在如何做结论?但不论怎么说,对动物的残忍也透视出国人的残忍习性。我看世界各国提出的“食素”很有必要!这不仅是饮食结构的调整问题,也是人类向着“和谐化”的迈进。
5、就在北岩街“活狗肉”店的西边不远处的树上有两个鸟巢。

6、同上。
7、一个钟头后,我从大姨家回到昌乐城。司机将乘客撂在了新汽车站附近,只得步行从文化路南端归家,路径郭家庄时,看到了这个鸟巢。鸟儿已经活跃起来,在树梢盘旋,可惜没有拍摄下来。
8、在西尖庄张存道兄台家里住下了。
9、今年天冷,西尖庄张存道老兄院内的腊梅还未开放。
10、“微距”拍摄了几幅图片。
11、在西尖庄宴饮后归家,猛然发现天桥西侧原物资局大院一带树上也有一个鸟巢。
12、在自己家里只听到鞭炮此起彼伏,可就是看不到放鞭炮的,走出大门,
只看到了一个“遛狗”的女人。
13、晨曦。逆光拍摄。
14、今天拂晓,居处大门外的文化路很干净,人影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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