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以房养老不可行
(2013-09-16 16: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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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在中国以房养老不可行
文/杨国明
在中国以房养老不可行。几年来政府先是主张延长退休年龄,发现绝大多数普通百姓反对,今年又倡导以房养老理念,理由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模式。笔者认为,中国目前还不是发达国家,别啥都跟美国和新加坡等发达国家比,咱比不起。人家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养老体系和保障制度作支撑。不用以房养老也有必要的生活保障,他们的以房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可有可无的附加值。笔者认为,起码现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正值关键时期不适合。
理由有三:首先,会造成房价继续上涨,尤其是当下一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的非常时期,会加重抢房潮的蔓延,无形中暗示了民众房子是万能的错误概念,会使本来经济实力不够的家庭,或本不打算近期购房的家庭,也一股脑地加入到购房或抢房大军中来,最终会进一步推高房价。
其二,使政府房地产调控压力加大,甚至形成与限购限贷调控措施相悖,或自相矛盾的社会态势。会进一步加重百姓精神负担和生活压力,与和谐社会的立国之本背道而驰。
其三,以倡导勤俭节约为荣,铺张浪费为耻的社会风尚。加快实现国富民强的发展目标,完善老有所依和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中国的百姓没有后顾之忧,让中国人养成会花钱,敢消费的健康生活理念。说白了,就是政府不能把社会养老的大问题,从现开始就转嫁到老百姓身上。
其实,以房养老听起来很美很人性,但操作起来并非易事。没有房子的老人拿什么养老?以房养老可以养多少年?在养老期内老人过世,剩余财产如何处理?有子女的自然归子女继承,没有子女的呢?再有,超过养老年限的老人依然健在怎么办?
当下,很多工薪阶层或中低收入家庭的现状是:家庭中只有一套房产,而且是70、80年代建造的宿舍式住宅,一般是50——60平方米小两居。随着子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现实是有孩子结婚住的,就没有家长生活住的。反之亦是如此,有家长住的,就没有孩子结婚住房,还谈何以房养老呢?以北京为例,四五环周边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动辄三四百万元,首付款也得百八十万元,这对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谈何容易。如果连起码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都没有,还谈何以房养老?
类似上述这样的家庭,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里,所占比例不在少数。因此,现在以房养老制度尚不成熟。待虚高的房价得到遏制,房地产市场步入成熟;待中国普通百姓的住房和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以及经济结构转型成功后,再谈以房养老话题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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