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立法,极寒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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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实事杂谈 |
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如今已入夏,全国大部分地区马上就要被高温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了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2012-05-27 法制晚报)
看到此消息,感觉喜忧参半。
喜的是,高温天气有了界定,而且,高温之下劳作的人们有了法律关怀。“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这一点,很具体,操作强,便于执行。尽管立法不一定立竿见影,毕竟将高温下的劳动者纳入法律轨道,进入关怀实现,而不是空口白话,更不是空中楼阁。
忧的是,我们身处极寒的呼伦贝尔,身在极寒的大兴安岭,近几年极寒天气引人关注,很多人都望而却步,不可想象。我在去年曾经图片展示极寒中的环卫工人,眼睫毛上霜的劳动者,极寒之中的抗争,让人惊叹不已,又让人感动不止。面对冰天雪地,经受天寒地冻,我们当地人自豪于自身的冷资源搞旅游,外地人来此地之后,短暂停留走马观花之后,赞叹不已,人间净土,童话世界。可是,短暂观光,一顿感慨之后,离开此地。我们当地人却要长久生活,在严寒之中艰难生活,根本没有那种浪漫与童话的感觉。
我曾写过博文《极寒的呼伦贝尔适合人类居住吗?》,对此提出了担忧。今年一月份呼伦贝尔再现极寒天气,遭遇最冷春节,-40℃极寒天气持续之长历史罕见,局部地区甚至惊现-50.7℃的极寒。本来不怕冷的我,今年拍摄极寒天气也经受不住了,以往能在寒冷中拍摄2个小时,而今年却只能坚持半个小时了。
因为我拍摄极寒天气的图片经常在新华社发布通稿,外地影友都很羡慕,羡慕我身在极寒地区,能拍到大雪、大风、降温、极寒等等。他们哪里知道,这只是表面现象,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不但穿衣、取暖要比南方人花费多得多,更严重的是心脑血管疾病、风湿病等等高发,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加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很多人都在往外“跑”。孩子考上大学之后都不愿意回来,退休者只要有条件都会到南方养老,尤其是很多领导干部一旦退休立马离开,到北京及南方等地颐养天年,唯独剩下的也是不得不留下的是工薪阶层,因为有单位有收入牵扯。事实上,很多人到了南方感觉很舒服,尤其是很多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到了南方或者沿海城市,疾病立马有所缓解。我们不得不承认,极寒天气对人的健康的确有着严重的威胁。
高温立法,劳动者有了保障;那么,极寒天气咋办?零下40多摄氏度的劳动者不该被遗忘,他们不但衣食住行都要比高温下的人们多花钱,而且好要经受因极寒引发的心脑血管等疾病的威胁。
高温立法,极寒不该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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