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快女”拉票,是无奈还是玩赖?
(2011-08-29 1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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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林希保山市委短信投票中国之声特别奖杂谈 |
分类: 实事杂谈 |
近日,共青团云南省保山市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短信投票活动、支持保山籍“快乐女声”段林希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同时,“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号召市民为段林希投票”也被媒体曝光,一时引发热议。(2011年08月29日人民日报)
如此拉票,已经不新鲜了,或者说已经泛滥了。如今,旅游城市角逐、魅力城市竞争、十大模范参选等等,几乎都有官方严肃认真地下文号召,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战,美其名曰为建设家乡尽力。
当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意不可违。而且,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是标准,所以发动群众投票,既是征求民意,也是听取民意,以免大家不高兴,好心办坏事。
早在段林希进入全国7强时,共青团保山市委就以特急电文下发了《关于组织参与短信投票活动的通知》,称保山市青年段林希为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走上“快乐女声”的舞台,在自己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宣传了保山,推介了保山。”“为支持其争取在全国赛上取得更好的名次,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共青团保山市委号召组织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短信投票活动,支持段林希。该电文还详细介绍了投票方法。
不可否认,政府的初衷是为了抢抓机遇,借助快女宣传当地。可是,主题有点跑偏,形式也有出入。快女比赛本来是个人行为,娱乐行为,而政府下“拉票”,纯属公权私用、公权滥用。
想起现实中选劳模、评先进、涨工资、提官职等等都要拉票,结果某些人“拉票”成功,任劳任怨者被遗忘。如今,网络比赛等各类活动几乎都要投票,而且根据票数“决胜负”,结果,很多人使劲浑身解数“拉票”,更有甚者购买顶贴机器“刷票”。
如此种种,与其说破坏了规则,不如说规则制定之时就有严重缺陷。就如“县长特别奖”一样让人非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河北沧州市盐山县设立了一个名为县长特别奖的奖项,并承诺为获奖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者获奖个人的子女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县长特别奖”其实就是“特权奖”。把特权巧妙蕴含在“小立法”中,伪装的还挺“高尚”。
拉票比赛有点玩赖,但是,“拉票”还真让人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