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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签“不打人”承诺说明什么?

(2010-11-17 10:31:44)
标签:

承诺

猫捉老鼠

城管部门

郑州市委

中新网

杂谈

分类: 实事杂谈

 11月11日,一名76岁的卖菜老人在市区卖红署时遭到疑似城管执法人员的殴打,经媒体报道后引起郑州市领导的震怒。近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要求该市所有城管队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中国新闻网)

尽管城管一打人,就会有“临时工”背黑锅,尽管城管一再否认打人的事实,但是,郑州城管签订“不打人”承诺还是多少让人感到些许安慰,毕竟承认了城管打人的事实,否则,不会承诺“不打人”,而且还要签字画押,立字为据。尽管承诺只是一种决心,一种形式,毕竟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起码在思想上有了认识,实际上有了行动。

不过,在些许安慰的同时,还是感到有点无奈与苦涩。无奈的是,城管打人本来是违法的,而且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却屡禁不止,无奈之下,只能像爹娘教育孩子一样,让孩子对天发誓,永远不再咋咋地;苦涩的是,为了糊口为了谋生,百姓在街头巷尾与城管“打游击”,大有“猫捉老鼠”的架势。

在城管的权力和威力之下,弱势群体显得弱不禁风,可怜兮兮。而一旦有人捍卫权利,竭力维权,难免会被扣上“暴力抗法”之类的大帽子。愤怒之下,商贩据理力争,拔刀上阵,甚至酿成命案,维权的方式总会被后人指指点点,指手画脚。其不知,有些人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

如今的承诺已经变了味。应该做的,却成了承诺的,成了表决心的内容。“记者不写假新闻”、“商家不卖假货”、“城管不打人”、“警察不刑讯逼供”等等,本来是应该的,天经地义的,却要信誓旦旦,对天发誓,底线下降了,标准降低了,让人更加无奈了。

 就像商家经营,仅仅承诺不卖假货还远远不够,“假一罚十”才是真正承诺,才是责权利对等,才能让人信服,才能真见实效。

城管承诺“不打人”,是对法律法规的嘲笑,是权力的作秀,进一步暴露了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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