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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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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总拿无业人员做“挡箭牌”

(2010-05-09 08:56:42)
标签:

无业人员

流动人口

外因

内因

李铭

深圳

杂谈

分类: 实事杂谈

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中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和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否则,公安机关将给予出租房主或用工单位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外地人再去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5月8日《中国青年报》)

看到这个消息,感到无业人员真是越来越艰难了。为了生存,无业人员在城市之间穿梭流动,就是为了找个安身立命之地;为了发展,城市建设需要无业人员进城务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流动人员,让城市更美丽。且不说别的,但说那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无不浸透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当人们在尽情享用舒适宽敞的高楼的时候,可曾想到进城务工人员依然屈居在低矮简陋的工棚中。

尽管工人们也怀揣梦想,但是,他们没有过分要求,只是在莫默默付出,洒下辛勤汗水,换来温饱生活,平凡而平淡,自得其乐。然而,就是这样无所求,依然逃脱不了被歧视的境地。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昆明的规定与其说有点本末倒置,不如说是对无业人员的歧视。因为歧视,因为偏见,所以才出此下策。

为啥说是下策?一位网友分析的很客观,他说:要求找工作和租房子必须以居住证为前提,与一般公众的生活逻辑严重不符。对流动人口而言,他们进入城市决非为了居住而居住,而是为了工作而居住。因此,他们的生活逻辑一般是先找到工作,然后再租房,最后才去办理居住证。流动人口往往随工作地点而变动,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前,根本无法确定是否在这个城市居住下去。昆明要求流动人口先办理居住证再去找工作,不仅让流动人口左右为难,也会给居住证办理和流动人口实际管理带来许多不便,居住证“空挂”现象不可避免。

这不是在服务,而是在出难题,设障碍。无非是让无业人员望而生畏,减少流动,同时给自己的管理减轻压力。

无独有偶,深圳市公安局长李铭的想法和昆明的做法有点异曲同工之妙。前些日子他与政协委员座谈时表示,经过初步估计,深圳至少有100万无固定职业人员。“没有工作怎么办?公安什么也不干,盯着这100万人也管不过来。”李铭说,无业人员不清除出去,深圳没有太平。我们也在争取,深圳不是有立法权吗?如果给我们依据,对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回原籍)至少还有块地方。否则在深圳怎么生活?”

一个是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一个是3个月以上找不到工作就租不到房子,就要被清除城市。截然相反的规定,让流动人员左右不是,进退两难。

    凡事成败与否,内因和外因都很重要,二者都不可偏废。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城市治安问题严峻,无业人员不是“绊脚石”,只是外因。要想决绝根本问题,还需从内因抓起,从自身管理做起,既要加强对无业人员的管理,更要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解决就业问题。

    当然,无业人员工作不稳定,收入不固定,的确影响安定。很多违法犯罪都与无业人员生活无着落,进而铤而走险有关。 但是,不能仅仅以为此就说无业人员影响了城市的太平。公职人员违法犯罪也不在少数,官员涉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其危害程度要比无业人员严重得多,难道也该从城市清除?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让人民体面的劳动,对于无业人员显得更加重要。城市不太平,不能把责任全推到无业人员身上。

不要总拿无业人员说事,更不要把无业人员逼成“呜咽人员”。不要忘记了,郑民生等恶性杀人案件都是因为歧视和冷漠积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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