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枪击案,让人费解的关键词(视频 图片)


标签:
救济款死者家属袭警罪张磊安顺 |
分类: 实事杂谈 |
昨天上午11点,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安顺市公安局副局长被记者“问爆”,13次说调查还在进行中,场面数度混乱。(2010-1-19
天涯社区)
品味一下本案中的关键词,也许更能让人看是非,辨别真伪。
1、袭警与抓扯。开始说,因为袭警,所以开枪自卫。有人解释说,袭警与暴力袭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袭警罪的构成要件须是使用暴力侵害警察的人身安全,没有暴力就不构成袭警罪,因此,两者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假如本案中袭警成立,张磊开枪击毙算作正当防卫,那死者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警方起初一口咬定死者袭警,目的很明确,为了证明开枪是正当防卫,责任一推干净。
在“袭警”,“抢枪”等借口坚持不住的情况下,又出新提法——“抓扯”。关岭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事发时张磊共发射4发子弹,两次鸣枪警告后,仍然发生继续“抓扯”,张磊其后两枪分别射中郭永华和郭永志。“抓扯”是啥概念?是不是拉拉扯扯,推推搡搡的意思?要是如此,更不该开枪了,“抓扯”总没有“抢枪”、“袭警”严重吧?
2、赔偿与救济。坡贡镇镇长吴昕解释说:因死者家属提出家庭困难,要求补偿兑现才对尸体进行尸检和安葬处理,政府对死者家属两个家庭进行了调查了解,已死两名死者家庭比较困难,且事发地在坡贡镇街上,若尸体不及时处理,将影响交通,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镇政府从工作职责和人道主义职责出发,从民众救济救助渠道进行补偿,为确保稳定,镇政府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两名死者尸体已按当地习俗于15日安葬。
既然是袭警,既然是正当方位,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但是,官方在当了“婊子”之后还想立“牌坊”,一再声称不是赔偿而是救济,在百般抵赖,推卸责任的同时,显得手足无措,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让人哭笑不得。
3、击伤与击毙。郭永志身中两枪,哪一枪在前,哪一枪在后?安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法医许勇在发布会后接受采访时说,通过尸检,可以确定郭永志第一次被击中的部位系右大腿中段,弹头穿过肌肉后打在地上。第二枪是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弹头从后脑部位穿出。
会场内,那位副局长语无伦次,既不承认先击伤大腿,后击中头部,也不承认先击中头部,后击中腿部,反正是承认开了两枪。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先击中头部,当场毙命,警察张磊再补上一枪,说明杀红了眼;如果先集中腿部,死者已经无力反抗了,警察就应该顺势擒拿,而不应该变本加厉,置人于死地。这第二枪击中头部,纯属故意杀人。
4、“垫付”和“挪用”。既然定性为抢枪而击毙两名村民,但政府还要赔70万。而且,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用的居然是民政救济款。要知道民政救济款是专款专用的。面对“是否挪用”的质疑,那位镇长否认了“挪用”一说,声称这只是从民众渠道来,这只是先作垫付。
言外之意,“垫付”是暂时的,也是一种借款行为。自然联想到了某些官员拿公家钱赌博,也是一种“垫付”。等人家赢完了钱在还公家,也是“借鸡下蛋”。
说到这里,突然感觉到百姓的刑侦知识和侦破能力有点普及了,这还得感谢某些警察,从邢坤“纸币开手铐”、“鞋带能上吊”到“躲猫猫”等事件的侦破,还真启发了百姓,锻炼了网民,激发了兴趣,引发了思考,潜移默化中学会了很多刑侦技术,真是一种意外收获。
其实,安顺枪击案之所以颠三倒是,乱作一团,原因就是“老子查儿子”式的自查自纠,能查出个啥名堂?
咋办?依我看,借鉴一下“躲猫猫”案件的查处,让“第三者插足”,一定会真相大白。不然,没准还会不了了之,邢坤一案就是证明。常此以往,悲剧还会发生。
新闻发布会上,外省媒体举手,主持人一律不予点名,导致外省媒体集体“发飙”,不举手强行提问,但得到的却是一连串“正在调查中”。
先击头部再击腿部?这也不存在
伽俐略:两颗子弹同时击中
张艺谋:两枪拍案惊奇
鲁迅:所长本没有开枪,开的枪多了,也便无所谓先后
海子:国家给了我国家公器,我用它来射击村民
小沈阳:一睁眼,腿上击中了;一闭眼,头上击中了;眨一下眼,嚎,一条命没了。
宋祖德:第一枪是村民抢枪自杀的,第二枪是警察阻止村民自杀的
小马哥:为了这两枪,我已经等了三年
某法院:这是临时性枪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