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庭审“白宫书记”,逆势而行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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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资料图)
19日上午8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在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因“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案备受关注,现场有中央、省市等十几家媒体赶到,接上级指示,除芜湖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人员可以到庭,媒体记者—概不得进人法庭旁听。芜湖中院大厅门外有多名法警维持秩序。(据人民网)
在愈发透明、更加民主的今天竟然出现“不公开审理”,神秘兮兮,让人猜不透;在透明到可以在网上征求意见,在民主到可以网上举报贪官污吏的新时代,感觉到没有什么可以隐瞒,而且也没有什么隐瞒的住的了,既然“围追堵截”不行,就要“合理疏导”,方为上策。所以才有了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明智之举,网上纳谏,广开网言,而且初见成效,方兴未艾。
然而,突然杀出个“程咬金”,还真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 因举报人李国富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张治安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人赃俱获,铁证如山,理应受到应得的惩罚。
然而,却要不公开审理。“白宫书记”咋就这么神秘?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白宫书记”即不涉及国家秘密,也不侵犯个人隐私,为啥不公开审理?既然不公开审理,总要给大家一个理由啊。
有人说,类似“白宫书记”案的神秘审理,不管其中有怎样的“原因”,但它终究侵犯了公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原则。
常言说得好,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也许这里暗藏着一些不好说、不便说、说不明的事情吧。
纳闷之际,看到了今天的最新消息,感觉更神秘了,简直是扑朔迷离。
在庭审前一天,张治安的辩护律师突然拒绝为他辩护,芜湖中院特地为张治安指派了一名律师。张治安以该律师不清楚案情为由,拒绝接受;受害人三位代理律师无奈退庭 ;一受害人称遭法警殴打; 张治安当庭推翻了检方关于报复陷害罪和受贿罪的指控。
看来,“白宫”早有准备,来了个突然袭击。大概检察官们也事先预测到了“有此一劫”,但又不便说明,才出此下策——不公开审理,要不咋会神秘兮兮的啊。
别多嘴了,静观事态发展吧,那可是“白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