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不该有编外和编内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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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中岩环卫工编制编外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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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清
民革辽宁省委主委施中岩委员日前表示:“2011年辽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26元,正式环卫职工才2650元,而临时环卫工一般800至900元。”据他调研,我国城镇环卫从业人员400多万人,编外工人约占80%。他建议加大对环卫公益事业的投入,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3月14日《人民日报》)
编外环卫工即“临时工”,待遇低,劳动保护也严重缺失。造成这样的情况,施中岩分析的投入保障不足,当然是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编外环卫工与正式职工待遇悬殊,差距远超正式环卫工与平均工资的差距,或许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而这仅靠增加投入是解决不了的。环卫部门给编外环卫工低工资,如果仅仅是因为政府环卫拨款不足,为什么没压低正式职工的工资?既然没有钱,为何还招编外人员?现有正式环卫工都上街去打扫卫生了吗?恐怕到街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就算政府增加了对环卫事业的拨款,各地恐怕也不会主动让编外与编内环卫工待遇同等。因为有“编制”这道“天堑”在,“同工不同酬”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一直是近乎天经地义的做法。也正因为这一情况,当编外环卫工的多是进城农民工,而当环卫部门招聘在编环卫工时,大学毕业生乃至研究生纷纷前往报名。
“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现象,各个行政事业单位都有。劳动本是没有身份差别的,但在很多“国家单位”却深深刻上了身份的印记,编制成了待遇分水岭。这种不公平分配的做法,是用工机制改革不彻底的体现,而且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理应尽快得到改变。可以说,身份歧视、权利不平等,才是“编外环卫工人占80%”最大的真问题。归根结底,包括环卫部门在内,任何行业都不该存在编外和编内之分。
此为华商晨报见报版,详见:http://news.liao1.com/epaper/hscb/html/2013-03/15/node_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