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了部长就当国企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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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清
央企高管的任命仍存在明显行政化倾向,人事管理离市场化相去甚远。很多时候,央企高管高薪“金饭碗”,被当成安排中央及省市年龄偏大、提拔无望官员的肥缺,成了攒养老钱、享享清福的待遇。网友戏称“当不了省长就给你个行长,当不了大部长送你个董事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徐洪才表示,一些央企高管享有行政级别认定,职位异化为一种“荣誉”、“福利”或“补偿”。(《人民日报海外版》1月16日)
实事求是地讲,官员从政界转到企业界任职,本身并没什么问题。很多人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发挥出才干,做出贡献。在国外,也不乏从政府高官转任企业高管的。而在我国,不但官员转任央企高管很普遍,还有很多央企高管转任省长、部长等官员。只是,我们政界与企业界领导的身份转换,比较特殊一些。
在国外,如果官员离职后到企业任职,通常是企业聘用、个人应聘的。而且,为防止他们利用原来的职位、人际关系和信息资源牟取不当利益,往往有法律规定在官员离职一段时间内,禁止到与其在政府任职期间有工作关系或联系较密切的公司任职。但我国的情况不一样,不但官员可以到政府相关企业任职,而且可以由上级直接调任至企业,“空降”为大型国企的高管乃至掌门人,身份还可以来回“切换”。
必须承认,企业与党政机关领导的权力是不一样的。高官到了企业之后,即使是当“一把手”,权力也多只能在企业内部发挥影响力。但是,企业与机关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大企业高管的薪酬,要远远高于党政机关领导,有的甚至高达一年几百万元。而且,国企高管花钱也更自由。本来,作为企业,是可以自定薪酬的。但从政府部门转到国企的高管,薪酬并非根据效益和能力来定,这显然非常的不公平。
当不了省长就当行长,当不了部长就当董事长,然后享清福、拿高薪,要改变这样的不合理现象,首先要调整国企的薪酬结构,并健全约束机制。正如徐洪才所提出的,国有企业应当真正地面向市场,发挥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作用。如果仅仅因为是国企、是老总,就可以给自己发高薪,薪酬是普通职工的几十,甚至上百倍,某种程度上,是将出资人即国民的钱据为己有。由此可见,深化国企体制改革,可谓刻不容缓。
发表于燕赵都市报,详见:http://epaper.yzdsb.com.cn/201301/17/e33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