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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将小摊贩合法化难以扩大就业 (长江日报)

(2009-02-25 07:53:52)
标签:

小摊贩

何兵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文/李清

 

    2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在广州发表演讲时提出,摊贩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小摊贩合法化可以扩大城市就业。

 

    由于小贩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被查处尤其是被粗暴执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同情。现在何兵教授提出解放小摊贩,“消除制度的内在紧张”,不过是老话重提,相信多数人也不会反对。

 

   不过,对何教授以为的,解放了小摊贩,就可以扩大很多就业,解决就业问题,笔者以为有些过分乐观了。的确,如他所说,我国台湾地区有摊贩44万余人,按大陆人口推算,大约在3000万,这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然而笔者想说的是,这3000万“走鬼”们,不管合法不合法,他们早已经在实际上就业了。将占道摆摊行为合法化,未必能增加多少新从业人口。

 

   当然,笔者绝不支持继续禁止摆摊。只是,尽管“走鬼”行当总规模庞大,但这一行的从业者人数,其实早就差不多接近饱和,对新人的吸纳能力有限。事实上,那些没去当小摊贩的未就业者,没几个是因为怕城管才没去上街摆摊的,而是要么没有本钱和能力,要么觉得当小摊贩低人一等,且挣不了钱。打个比方,去贫困地区基层就业,一直就百分之百合法,可贫困地区那么广大,有多少人去那里就业了呢?

 

    允许公民合法摆摊叫卖,城管不再对他们动辄“执法”,小摊贩可以获得的收入,肯定会比现在要高一些。可是,市场是有它的规律的。现在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社会对商品的需求减少,不少正在当小摊贩者都表示,生意比以前不好做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是新开大批门槛较低的市场,又能引来多少新人入场经营呢?扩大就业,商业零售业只是一个领域。

 

    无论是从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还是从刷新城市管理观念的角度看,解放小摊贩,将他们合法化,都是大势所趋。只是,大规模增加就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需要多渠道想方法,不能对摊贩经济寄望过高。当小摊贩是低成本创业,但它除了收益不高,社会保障更等于零,这极大限制了它的发展空间。
 

  发表于长江日报,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cjrb/html/2009-02/25/content_1141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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