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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德和马索

(2006-11-15 18:49:41)
分类: 性·爱

萨德和马索

 

萨德(Marquis de Sade17401814)是十八世纪法国作家,他在实际生活里稍有变态的表现,而在他的作品里,则充满着变态的描写。他的著作《贾斯汀或美德的厄运》于1791年出版,讲述了纯真无辜的女子贾斯汀悲剧性的生命历程。她美丽善良,出生于富裕的金融之家,因家势败落,父母双亡,从少女时代起不得不自谋生计。她信奉上帝,以善待人,希望在混浊的时世中保持自己的贞操和信仰,但却处处碰壁。她到富人家寻找工作,主人却要她奉献自己的身体,并逼她偷窃,因不从命,反被诬为窃贼,投入监狱。逃出监狱后,又落入盗贼手中,受尽拷打和凌辱。不久,她帮一名商人逃离贼窝,但反遭其强暴。几经患难摧残后,她又相继落入虐待狂、邪恶的僧侣、杀人狂等人手中,屡遭欺骗和玩弄,受尽折磨,并先后被诬告,指控有盗窃、谋杀、抢劫和纵火罪。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贾斯汀关窗时被雷电击中,满怀悲愤地离开了人间。

施虐狂(sadism)就是以萨德的名字命名的。

施虐狂以男性居多。他们所采用的虐待手段五花八门,有的残暴凶狠,甚至可达到令人毛骨耸然的程度。常见的施虐行为有殴打、咬啮、绑缚、鞭笞、针刺、脚踩、烙烫、切割等。被施虐的对象既可以是具有良好感情基础的配偶或恋人,也可以是逢场作戏的娼妓,还可以是无端被袭的陌生人。

施虐者在童年期大多遭受过较严重的躯体虐待或性虐待,有些人成年后在恋爱方面也曾遭受挫折和凌辱。精神分析因此认为施虐狂是潜意识对自身所受虐待的报复的行为表现,其中有些人所采用的是“向加害者”认同的防御机制。行为主义则认为施虐狂是因童年期置身充满暴力的家庭或社区环境中,由于近墨者黑的模仿、学习作用而养成不良行为模式。

萨克尔-马索(Sacher-Masoch18361895)是十九世纪奥地利作家。他自己是一个受虐者,而在他的作品里,他又屡屡的叙述到这种性的歧变。他在自传体小说《披兽皮的维纳斯》(1888)中叙述了一个以受虐为乐的男人的故事。主人公塞弗林年轻富有,他甘愿做情妇旺达的奴隶,并鼓励她把自己捆绑起来进行鞭挞,以从中获得性的快感。依照他的吩咐,她选用一根沉重的鞭子对他施虐,并同时披上一块兽皮,以此使他们在性生活中彼此获得极度快感。应旺达要求,塞弗林化名格雷高利,以仆人身份陪她赴欧洲旅行。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两人甚至签订一份契约:塞弗林正式接受旺达的全面妈役,随时随地甘愿忍受她的施虐;旺达则须在以主人身份惩罚奴隶时披上兽皮,以确保惩罚的残酷性。小说以旺达加寻新欢,投入一希腊人的怀抱为结局。与塞弗林分手前,旺达赐他一顿前所未有的残酷鞭笞,由希腊人操鞭施虐。分手后不久,旺达给塞弗林寄来她身穿兽皮、手持皮鞭的照片,并附信予他:鞭挞虽残忍,却能根除顽疾。塞弗林的顽疾从此被治愈。

受虐狂(masochism)就是以马索的名字命名的。

受虐者男女都有,受虐方式多种多样,较常见者为在性活动中要求对方给予辱骂、咬啮、殴打、撕拧、绑缚等,非如此不能获得性快感。有些患者每次性活动所要求的受虐方法固定不变,有些则并无固定要求,只要受到凌辱便可。

精神分析认为,受虐狂在童年期大多曾因遭受躯体虐待而引起过精神创伤,正是这些精神创伤影响了客体关系与性心理发育,致使“存在焦虑”、“分离焦虑”与“阉割焦虑”长期保持在潜意识中,受虐行为便是为了减轻这些焦虑,增强自我凝聚。

行为主义倾向于用早年经历形成习惯即条件反射来解释受虐行为。

但是,李银河认为,童年受过虐待的人不会成为受虐者,只有养尊处优、没有经历过皮肉之苦的人才会成为受虐者。孰是孰非,有待进一步研究。

施虐者和受虐者常常可以互换,因此,许多人认为两者实际上是一回事,而称之为施虐受虐(sadomasochismSM)、虐待狂(algolagnia)或虐恋(潘光旦的译名)。施虐者和受虐者也常常结为伙伴。

关于成对的虐恋,有人认为其性质是自愿的,有人认为不是自愿的。自愿说援引马索,非自愿说援引萨德。这就是说,自愿的虐恋是以受虐者为主体的,本质上是受虐狂;非自愿的虐恋是以施虐者为主体的,本质上是施虐狂。

现代流行的虐恋(SM)就是受虐行为,因此是自愿的。李银河概括了虐恋亚文化的十三个特征:(1)参与者是自愿的;(2)在活动之前双方往往会事先就角色分配、活动内容、情节场景等细节做好约定;(3)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由接受者(有受虐倾向者)而不是由施与者来安排和控制活动的内容和程度;(4)受虐者多于施虐者;(5)施虐倾向和受虐倾向往往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即虐恋的主动形式与被动形式常常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6)幻想的极端重要性;(7)游戏性质、表演性质、仪式性质和象征性质;(8)表演性和挑逗性;(9)等待和悬念;(10)对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大量需求;(11)幽默感;(12)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往往极为亲密、了解和信赖;(13)由于具有恋物性质,此类活动有时甚至可以完全取代生殖器性活动。

所谓物恋性质是指,虐恋是通过工具进行的,有的人一触到这些工具就会引起性高潮。

虐恋(指受虐狂)具有游戏性质,而不是真的喜欢被伤害,“手指被车门夹住也会哇哇叫”,所以一顿毒打有可能“治愈”受虐狂。

虐恋者除了使用工具以外,还有特殊的行头,最经典的是性感的皮装(包括皮衣、皮裤和皮靴)或警察、士兵的制服。

从文化的角色分析,英国、德国、日本虐恋比较流行,可能与体制有关。在比较“自由”的国度,虐恋的发生率比较低。李银河认为,虐恋者以家庭条件优越、身处社会上层的人为多,这是因为他们平时对别人发号施令,缺少被别人指使的机会,而试图换换口味,体验一下被虐待的滋味。也有可能,他们身居高位,产生“爬得越高跌得越重”的恐惧心理,做虐恋游戏有助于消除这种恐惧。这种心理与下人扮演贵族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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