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说起婚姻总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常冠之以婚姻大事的名号。我不以为然。我与朋友谈及婚姻时,保守者说我太西化,西化者又说我太保守。看来我是界于两者之间的。我对婚姻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1婚姻大事的说法不对。婚姻者,只能为小事。2我力主男女平等,男女平等首先必须体现为婚姻上的平等。3我原则上不反对一夫一妻制,但我反对将一夫一妻制作为唯一的婚姻制度,禁止了婚姻多元的道路。我还反对将一夫一妻制作为婚姻制度发展的终点,以为除此外,人类的婚姻无可进步。4
爱情可能是一时冲动的产物,但婚姻却是精确计算的结果。
为什么我对婚姻会有这四种看法呢?在传统中国社会,婚姻确实是大事,因为他不仅关乎两个人,而且关系到两个家族。难怪是大事了。而在我的眼中,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而非两个家族。婚姻如果是两个人的事,那么两个人的乐哀与国家的兴衰相比,怎么能算是大事?即使婚姻为两个家族的事,也不算大事。许多会反驳说,我的婚姻对别人来说,固然不算大事,但对自己而言,却是最大的事。有人视其为一生幸福之所系。持这种观点的人我对他只有一个评价,那就是缺乏国家意识。眼睛只看到自己的幸福。在一个国家里,这种人越多就越糟糕,国家就越容易分裂。
中国传统社会实施的一夫一妻制就是为了男女平等。不但如此,中国讲究门当户对,这就从技术上保证了男女平等的可能。中国的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婚姻。如果男方出现欺负女方的可能,那么他必要考虑到对方家族的势力。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开出聘礼,女方需回应嫁妆,完全对等。不像现在这样,男女平等不过一句口号,在文化上没有相应配套的保障机制。在中国传统社会,女人一般是不出来赚钱的,也就是经济上都依靠男人。作为补偿,女人一般都算男人家的人。也就是说,女方嫁过来之后就成为男人家的人。这是古代买卖婚姻的一种蜕变,女人有义务在男人在世时保持性忠诚。
在传统婚姻里,真正不平等的是丈夫与妾的关系。但丈夫与妾的不平等并不是男女不平等。一般来说,纳妾的人与做小妾者家族势力远不对等。卖身为妾者,不排除与丈夫可能会有感情,但妾与妻的地位终究是不同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两个家族势力不对等所造成的,而不是男女不平等。如同现在的二奶与包养二奶者经济力量完全不对等一样。古代的男人纳妾,许多人归之于男人好色与男尊女卑所致。但无法解释,在中国古代,许多男人是在女人的逼迫下纳妾的。古代上了年纪的人纳妾多为现实所迫。一是古代没有护士。上了年纪的男人生病许多护士照顾,如擦拭身体等。但自己的妻子同样上了年纪,无法服侍。其他女人因为习俗也无法介入,如果纳妾就没有了这个避讳了。苏东坡的纳妾就属于这个类型。另外一种是妻子不育者,如果妻子无法怀孕,通常都会逼迫丈夫纳妾,以做传宗接代使用,这种现象在古代非常普遍。
也许许多人认为,自从一夫一妻制实施以来,中国的婚姻制度算是进步了。在婚姻法里还搞了个什么重婚罪。而现实里中国人现在的婚姻远不如以前那么优越,在传统社会里,女人经济上依靠男人,作为补偿,女人必须是男方的人,而且有生育的义务,男人则可以纳妾。不像现在许多女人,结婚时向男人要房子、要车子,到头来还可以享受一夫一妻制的待遇。对于这种结构的婚姻,我建议国家可以试行纳妾制度。对于经济上完全对等的夫妻结合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在现代社会中,男女双方如有一方性功能出现问题,而双方又不想离婚的话,那简直无可解决。古代的纳妾制度可以轻易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这里的妾也包括男宠。妾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经济结构不平衡的产物。经济力量强大的一方可以纳不强大的一方为妾。不论男女。
以上说法就是为什么我持有多元婚姻的观点的看法,因为一夫一妻制本是种理想的状态,非所有人能达到。古代的婚姻为利益计算下的结果自不必说。因为结婚的双方乃是由于父母所约定,这种约定常为利益博奕下的结果。而现在流行自由恋爱,许多人以为恋爱结婚并不是利益的结合,而是感情的结合。是又不然。
许多对利益有误解,以为金钱才是利益。不知感情也是利益。结婚本质上来说乃是一种交换,这种交换是市场上买鸡买鸭并无本质的区别。其本质都是要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不同的是婚姻而言,乃在于感情利益的交换,只能用感情换感情,以真诚对真诚。金钱买不到感情。但金钱与感情都属利益。许多人为了婚姻放弃事业,许多人为了事业放弃婚姻。前者并非道德高尚,后者也非见利忘义。也就是说,婚姻并非道德行为,而是利益行为。当感情利益大于物质利益,人们会选择前者,当物质利益大于感情利益,人们选择后者,再正常不过了。
一位朋友谈到她的感动,她的丈夫为了与她在同一个城市生活,放弃大好的前途。我对她说,她为了你放弃了那么多利益,是因为你在他心中比那些大好前程的吸引力更大。这是一种利益行为,而非道德行为。但是现实中,金钱利益具有感情利益所无法具备的优势,那就是金钱利益可以计算,感情利益却不能。一个人在婚姻里投入了多少感情,全在乎他的心理状态,外人无法探知。因此,当你买了假冒产品,你可以拨打315,你的感情遭受损失却无法有效维护。一位妓女曾把自己的初夜交给一个嫖客,她因此而获得8000元。这8000元是看得见,摸的着的。但许多少女将自己的初夜交给自己的心爱的情人。但交了之后才发现对方并没有付出感情,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得到。许多绝望的女人只能以身体换金钱,许多绝望的男人也只能以金钱换身体。
任何情况下的交换,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都只能完全分开,无法兑换。这是上帝赐给人类婚姻中最公平、最平等的一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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