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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与廉租房制度

(2007-01-30 20:34:23)
分类: 闲言碎语
    明洪武14年,大明王朝建立了黄册制度(相当于现在的户口),随后的几年内,朱元璋又再次使出了自己独创的政治举措,派下大量的职业官员到全国各地去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面积、肥瘦等相应地进行登记,时人谓之鱼鳞册。这两个册成为大明帝国立国之本,是明朝建立税收的根据。
    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房价问题已成为困扰民生的一大顽症。面对如此局面,政府提出了廉租房。这对广大受房子困扰的下层群体而言,确实是一大好消息。为了使这项政策发挥切实的作用,建设部已下达了刚性指标,各地包括城市甚至是城镇,都必须在年内建立廉租房,口气不可谓不雄壮。但有一点让人隐隐担心的是,廉租房建好以后,什么人才可以买?廉租房针对的是穷人,但是穷到什么情况才可以租?月入千元在广东算穷,在贵州还算穷吗?同样是月入两千的家庭,有孩子跟没有孩子,有老人没有老人如何区别?一个很穷的家庭突然中了大奖,要不要搬出廉租房?我认为,廉租房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他所依赖的大规模精细的人口经济状况调查,否则廉租房制度可能有成为美丽肥皂泡的危险。正如大明帝国的税收政策一样,在朱元璋时期,由于两册的记录与实际情况的出入并不大,税收制度就能良性运转。一到了大明中期——万历皇帝时期,张居正就不得不实行一条鞭法来进行税收改革。因为,经过了很多年的变化,实际的情况早已与两册所载不符了。譬如,一旦发生饥荒,有户口逃离本地,但黄册上还有记录,官员就要收税(明朝初期是按人口收税的,并且是实物征税,后改为按土地产出收税,并以货币形式缴纳),但人已经不在了,只好让那些还没有逃跑的人分担这个空缺,当然这只能引起更多的人逃亡。于是年复一年,明朝的两册所记载的那些数字早已过时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地方的人口和土地有变动,地方政府要将增减数字上报中央,以便进行相应的修改。而大明地方政府上报的增减记录其实造假相当严重,有的人居然早就准备好了崇祯二十四年的当地人口统计(崇祯十七年明朝灭亡)。这样一来,两册就彻底成为一张废纸,根本不能成为收税的依据,大明的税收体系自然也就随之瓦解。
    这个历史教训,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任何一项制度的实行,都有赖于一个精密的统计。并且这个统计能够随时更新,尽量做到与事实同步发展。没有这样一个数字化管理的水平,任何制度的实施势必要遇到重重困难,廉租房制度也不例外。他的有效实施并不是建设部的发文就能彻底解决的,而是更有赖于各地方政府对本地人口各阶层的精密统计。这个统计无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但是我们现在是信息时代,与大明帝国的通讯和交通能力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当然也就完全有信心却完成这个艰巨的使命:首先是依照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出恰当的廉租房人群标准,其次,对当地人口的收入变化实行有效的严密监控,一旦发现符合或不符合廉租房的收入标准,要及时纳入或剔除廉租房体系。
    我看到政府三令五申提出廉租房制度,但这个更重要的配套制度却很少提起,是以有这个担心,但愿我这个担心不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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