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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的三个命题
问题终于暴露出一个角来:这就是学生的学位实际上是掌握在自己的导师手里。这好比一道生死符,有生死符在手,真如《天龙八部》里的天山童老一样,振臂一呼不怕你不依命行事,而且还得兢兢业业,稍有差池,雷霆之怒管叫你吃不了兜着走,诸如:“你拿不到学位,毕不了业不是我的责任啊,你搞清楚点!”“你还想不想拿学位?”种种狂呼怒吼令人不寒而栗。这还是我们想象中的传统师生关系吗?这甚至也不是老板与打工仔的关系,这里有的只是赤裸裸的威胁。
学位卡在导师手里。这是一个关键性的命题。这个命题可以延伸出许多耐人寻味的含义来。往日令人称羡的研究生们正承受着比打工者更糟糕的待遇。打工者虽然也承受工作的强大压力,但至少还有选择的自由,在这个老板这里干不开心,尚可随时换一个,并且有劳资合同,劳资双方的权益均有明确的界定并受到法律保护。研究生们就不是如此了。选好一个导师之后,一般情况下是换不动的,只能象封建社会的贞节烈女一般从一而终。而且研究生们的打工既然不叫打工,叫做课题,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合同之类。报酬只是任凭导师的心情与兴趣看着给。许多热爱社会实践又能吃苦的研究生也在抱怨:我们想干活,可老师不给报酬,我们干活的通讯费、交通费都得自己贴,长此以往,怎么撑得住?是啊,不让我们学习,我就认真的打工吧,然而这也不行。
前些年,闻听有上海交大十位博士生怒炒博导的事件,博士们因为惊动媒体与高层领导而取得全面胜利。他们炒博导的理由是:老师只顾做项目而不照顾博士的学习。当时这个新闻出来之后。笔者的同学曾冷笑:“什么没照顾到学习,八成是报酬给的太少才闹事的。”暂且不论这种恶意的猜测是否属实。至少从中我们不难读出一条令人忧虑的信息:就是研究生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个命题是上一个命题的延伸。这个权益包括研究生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说“不”的权利。说不,意味着一种选择,一种对自身学习方式的选择。要知道十位博士生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以集体退学相要挟,可见已被逼到何等无奈的地步。如果在教育界有对学生自身权限的明确界定,走投无路的博士们何至于采取这种鱼死网破的悲壮方式?法律法规的空白使得一旦学生与导师严重对立,只能处于束手待毙的位置上。我们再进一步想,十位博士联名反抗尚且取胜艰难,如果导师针对的是某一两个博士呢?更何况,我们不能要求天下所有同等处境的博士们都拥有那种陈胜吴广式的勇气。
我们可以由此推出第三个命题:研究生们在培养计划中选择度太小。这实际上是第二个命题的子命题。作为导师,当然要对自己的研究生负全责,有义务为学生制定合理而详细的计划。但在这个计划中谁应是主角?我认为应该是学生。一个人读书读到研究生至少有15年的学习经历,只要脑子不是太有问题,都应该知道什么样的学习方式最适合自己,导师应该是一个从旁建议和引导的角色,而不是尽量垄断学生的时间。所以,请不要说什么:“这都是为了你们的学习,多实践锻炼锻炼更能提高你的水平。”云云。作为一个研究生应该比导师更了解什么对自己来说更重要。子非鱼,安知鱼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