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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坟李开发北京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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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今天新浪博客首页的一篇文章:《著名经济学家李开发建议北京带坟的地名要全面改》,说是北京“越来越多的人住进带“坟”的地方,好象是自虐,好象是自我开涮,……,这是对现实的人一种侮辱,损害。……,但象坟字这样的地名,不吉祥、不好听、不顺眼,不要也罢。”“北京至少上百万人住处跟“坟”字有关,有失体面、有损风雅,有伤吉祥了”。他还说:“一位在香港中文大学学过风水的企业家发言道,北京要改掉这些地名,越早越好”。
我查了一下,果然没有查到香港有用坟、墓做街道或街区名的,不过,也有一个著名风景区叫大帽山,英文是Tang Grave Hill,即“唐墓山”(也音译为Tai Mo Shan)。况且,香港不用,北京就要改吗?如果这样,那就请这位著名经济学家再发扬一点国际主义精神,让世界各国也都把带“坟墓”字样(例如,英文中是grave,tomb,tumuli,sepulchre,lasthome,sepulcher,等等)的街道、街区名称改了。可惜,这些带“坟墓”字眼的各国街道街区名称太多,我简单搜了一下,英文中就有上百(其中一部分列在下面,其他文字的也不少,比如日本,用“冢”做地名的极多),恐怕李开发先生忙不过来。
地名代表了一个地方的历史,如果更改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不用说别的,仅仅换一个身份证、驾驶证,就将给上百万人带来财力物力的损失。如果李开发先生相信风水先生的鬼话,认定有“坟”字就不吉利,那您就不配做一个“著名经济学家”。所以,劝您还是听听胡总的话,别瞎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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