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私人短信是侵犯通信自由
(2010-01-19 21: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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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新自由谈 |
过滤私人短信是侵犯通信自由
据报道,“为配合九部委联合开展的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目前已出台多项有力举措,配合公安部门堵住不法分子的‘涉黄渠道’”。上海移动方面表示,“移动会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界定‘黄色淫秽’,则是根据国家九部委发布的13项技术标准。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用户如果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进一步对短信内容作鉴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安部门认定该短信属于‘黄色淫秽’范畴,该用户的手机号码将永久作废。如果公安部门鉴定后认为不属于违规的范畴,则用户可拿着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来移动进行短信功能恢复。”
我认为,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的上述做法是违反宪法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私人间的手机短信属不属于通信方式?当然属于!我本人并不喜欢黄色短信,认为很无聊,特别是男女同事、男女一般朋友之间,如果互发黄段子,那就太轻浮了。但即便是黄色短信,只要不采用恶意群发或者向大众公开,而是私人之间的通信,如果内容不危害国家安全,也不涉及刑事犯罪,通信的自由和通信的秘密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退一步说,即使过滤是合法的,我们也要搞清楚:什么是“黄色信息”?国家九部委发布的13项技术标准是什么?老百姓为了不触犯,是否有知情权?据说某“黄色信息”是:“今晚我老公不在家,你来陪我睡吧?”但是,如果这条信息是女儿发给老妈的,还是黄色的吗?况且,类似“草泥马”之类层出不穷的隐语,永远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任何“智能”过滤系统都将无能为力。从上述新闻来看,连执行过滤的部门也无法准确判定,需要由公安机关来最后鉴定,但是鉴定人员依据的标准又是什么?一个60岁的公安老大姐和一个90后的公安小伙子,对什么是“黄色”,主观认识与判定标准恐怕不会完全一样(我认识一个退休女警,老骂穿漏脐装的儿媳妇像鸡,可她儿子却说很性感)。所以,仅靠一个人的主观鉴定肯定不可能公正,那么,就可能需要设立一个“黄色短信鉴定委员会”。可是,让我们设想一下:会议室里“鉴定委员会”字斟句酌研究讨论短信内容黄不黄,门外站着一群等待鉴定结果的用户,真不知是个什么荒唐景象!
还有,如果短信过滤系统发生误判,完全可能造成某些重要通信内容不能送达。举例来说,我们虽然不知道用于过滤的“一系列关键词”是什么,但估计各种性器官名称肯定在内,如果一个患者发短信给亲属,他的某性器官受损需要马上住院治疗,急需缴纳手术费,而这个器官名称恰好是“过滤”敏感词,该短信显然会被截获,而且手机会被停机!即便事后可以被鉴定为不涉黄,但很可能已经带来严重后果,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即便是无关紧要的短信,被停机后跑移动公司、跑公安局开证明,将会带来多少麻烦!而无辜被停机造成的通信不便、交通费用、时间损失、名誉损失等等,又由谁来支付和赔偿?
今天短信发“黄色信息”要受到监控,明天是不是对传统信件也要照此办理,每封信都要拆开检查呢?后天私人电话中的“黄色话语”是否也要被监听过滤(据说技术上也做得到),而且查获后也要停机? Email呢?传真呢?我无法再联想下去。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61年前的小说《1984》描绘了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的隐私时刻都被监视着,而且到处都会见到一条警示标语:“老大哥在监视着你”(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这句话已经举世皆知,被用来形容侵犯隐私的监视行为。上海移动是不是想充当这样的“老大哥”?
记得2003年,延安市某派出所的警察半夜闯入某村一个民宅的卧室,将在自家床上看“黄碟”的一对夫妇从被窝里带走拘留了15天,引起全社会的广泛争议,最后公理和法律终于战胜野蛮和愚昧,这对夫妇被宣布无罪释放,派出所长被免职。这个事件的解决不啻为中国开始尊重个人隐私的里程碑,可是今天却又有人试图开倒车。进入民宅搜查黄碟并抓人,与监控私人短信并停机,同样都是闯入私人空间粗暴干涉公民的自由和隐私,不同的是,前者发生在偏远的农村,后者发生在国际大都市上海。
其实,我的手机极少收到“黄色信息”。我经常收到的短信有诈骗钱财的,有兜售毒品的,甚至有明目张胆贩卖枪支和明码实价“代你卸仇家胳膊腿”的,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是公然的刑事犯罪;当然还有大量的垃圾广告短信(多数也是欺骗),整天群发干扰公民的正常生活。比之私人之间的“黄色短信”,这些犯罪短信与垃圾短信显然危害更大,更亟待治理,但是,时至今日,这些短信仍不时出现在我的手机中。请问移动部门和公安部门,这些犯罪短信和垃圾短信为什么不监控、不过滤?这些发送信息的手机为什么不强制停机?移动部门总是宣称这些短信治理起来难度大,但今天对于“黄色短信”,控制措施怎么变得这样“多项”、这样“有力”?这不能不让人们怀疑,长期以来,对于有害短信和垃圾短信的治理,移动部门是本来有办法而故意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