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人对“4000元婚恋说”恨之入骨
图文/清茶是好香

2010年10月4日于乌镇
近日,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百合网,联合发布了《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92%的女性选择对方“有稳定收入”为结婚的必要条件,近七成女性选择“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近80%的受访单身女性认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谈恋爱。(来自人民网之1月5日《重庆晚报》)
调查显示,“剩女”择偶:没钱免谈,有房为上;爱情也“限购”,“剩男”“鸭梨”大;“闪婚、闪离hold不住”;“四大杀手”致恐婚(“高离婚率”“害怕被束缚”“逃避家庭责任”“没房”),裸婚也能“最幸福”;女性独立:“不靠别人也要活得精彩”;
“90后”初恋年龄越来越小。对“什么最能让单身人士幸福”的选项,只有不到20%的受访者选择了“财富”“身份”和“住房”,而“家庭”“健康”和“婚姻”的比例最高,成为构成中国人幸福的三大支柱。
看到这个调查报道,只不过是,把“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更加明朗化,进一步确认而已。这就是当今社会经济是基础的现实,这就是女性婚恋观的大曝光、真实的心态、追求的目标。由此可知,婚恋问题已不仅是个人私密问题,而成为关系民生的大事。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必然规律中,“婚”与“嫁”的历史演义,丰富而变幻无穷,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要求。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三从四德到妇女解放、甚至顶起半边天。以至于今天的女性,好像,个个都是散落在民间的公主,个个都有沉鱼落雁之美、羞花闭月之貌,条件再高也理直气壮。以至于今天的男性,好像,个个都必须是比尔盖茨,至少也是钻石王老五,起码也要有房子和票子。我觉得,这不是某个女人或男人的错,而是地球村的价值标准给出的答案。谁的实力强谁就是老大,否则,就要被欺凌被羞辱被颠覆。或者,这也是丛林法则翻版。适者生存,或者生存的更好。
面对“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谈恋爱”之说,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角度,有着不同的答案。
如果我的儿子找对象,女孩直接提出这个问题者,立即删除或毙掉。当然,这是个人行为,至于儿子喜欢与否,那是人家当事人的事情。往往,越是不提物质与经济事宜,越是能够赢得对方欢喜。男孩找对象,重要的是对方善良与否,其次才是容貌、家庭、收入等(见博文《男孩找什么样的对象才能幸福》)。不过,地球人都明白,爱情是基石。简言之,作为男方,会反感甚至痛恨4000元这种无理要求,你以为你是谁啊?作为男人,当然要能够顶天立地,肩负起一家之主的担子,让妻儿具有生活、生活得较好的物质条件,还是应该具备的。
如果我的女儿找对象,首先会考虑对方的物质与经济条件,会赞同4000元这种合理要求。女孩,毕竟是柔弱、温柔、可爱、美丽的代名词。女人,毕竟是丛林法则中的弱者。她们既无强壮的肌肉,也缺少征服世界的英雄气魄与能力。而且,再美丽的鲜花,也有凋谢之时。将来人老珠黄了,万一失去了爱情,起码还有可以栖息之所、生活必须之金钱。所以人们才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靠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
如果我的闺蜜找对象,或许,我会提出我的观点:爱情第一,其它都是浮云。这个世界上,找一个真正心疼你关爱你照顾你的人,比什么都重要。有钱了,没有人来分享不会幸福,有房子没有人心住更痛苦。尤其是,容貌老去,身体弯曲,夕阳黄昏后,老伴老伴,相依为命才是真实可靠的生活秘笈。房子票子固然重要,但不是第一位的,有个窝可以住,有点钱可以生活,足矣。可一旦拥有举世无双的爱情,那才是幸福一辈子的金钥匙,享用不尽的人生财富,无价之宝。人生苦短,爱情永恒。
我的观点,就在刚才,得到了80后韩寒的印证。他在《我的2011》一文中写道:“有人离去,有人来到。我成为了父亲。除了我特别喜欢我的女儿以外,最重要的是,我的女儿特别的喜欢我,不出意外,她先学会了叫爸爸。有个媒体采访过我,问我关于女儿和儿子的想法。我记得当时大致是这么回答的,我只希望我的女儿高兴,无所谓她能不能获得中国意义上的成功,只要她人品好,我愿意为她创造一切的条件,我愿意为她生造一个世界,让她不用在这个残酷而缺德的社会里受苦。当然,一切都随她的意愿。她如果愿意尝试,哪做什么都可以,我只是她登高冒险的一张防坠网而已。如若未来有变故养女儿困难,给李彦宏开车,替白烨磨墨,帮陈凯歌打灯,我都没问题。当然,我还想要更多小孩,如果有男孩,那就要活该受苦了,他得扎到这个现实里,奋力拼搏,养活自己并尽力改变社会,争取给天下的小女儿们创造更温良的环境。”
电影《甲方乙方》里有段经典对白。刘蓓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葛优答:“没有房子的婚姻才是不幸福的。”如论如何,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永远。
很爱很爱你-刘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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