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美国也有“钉子户”

(2011-09-28 09:48:48)
标签:

拆迁

钉子户

杂谈

分类: 随笔

在中国,“拆迁”无疑是个话题焦点,也是个解决难题。难就难在,拆迁中遇到“钉子户”如何处理。

 

近年来,关于“钉子户”用各种极端手段,抵制抗拒拆迁的新闻报道频现于报端,结局往往惨不忍睹甚至家破人亡。为什么会出现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拆迁本该是利国利民的事情,为何如今两败俱伤:百姓失了幸福生活,政府失了众多民心。

 

很多人问我,美国有没有“钉子户”。答案是肯定的,美国也有。任何城市在更新改建过程中,都会有原住民抵触搬迁,究其原因,不外乎物质和心理:利益的得失和对老环境的不舍。

 

纽约在美国诸多城市中,立法最为详尽和细致。2009年哥伦比亚大学在曼哈顿的北边,设计修建一所新的校园,占地17Acres(英亩),约103.5亩。其中有两户人家不愿意拆迁,最后动用了美国的Eminent Domain(强制拆迁法),利用市政府的公权拆迁。不过,动用公权拆迁,首先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至少一个条件:为了城市的整体经济开发 Economic Development;城市的现有地区已经枯萎 Blight;征收这块地是用于未来的公共使用 Public PurposeBlight,枯萎表示这地方很破烂,大家都搬出去了,基本上使用这片土地的人很少。Public Purpose是做公共建设用的,比如球场、公园、道路等。这里面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就是Economic Development经济开发)。为了量化,在美国是这样认为:如果能够带动城市整个GDP的增长,或者是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税收,均符合经济开发类的。

 

一般被征用地块如果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就可以合法拆迁。在美国赔偿问题叫做乔迁费,是由三个独立的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做评估,以三个评估值里最高者为赔偿额,在经济上对拆迁户进行赔偿。若拆迁户不接受,市政府还是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手段,一般是断水断电,有时也动用警力。民主是少数服从多数,美国不会因为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任何的法律不可能滴水不漏,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永远有申诉和仲裁,如果不服,可以到法院申诉。特别一提的是,在美国这个法律体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司法也是相对的公平,而不是绝对的公平,所以大法官在解释完宪法后,也会引起不少人不满而示威。

 

至于说为什么中国的“钉子户”这么层出不穷,我个人认为中国的老百姓没有一个合适的宣泄的渠道。在美国有议员或者民选代表替拆迁户出面协调,在中国如果有机构替“钉子户”们做协调工作,应该不会发生很极端的行为。同时法律的事先宣导工作要很到位,让百姓充分理解和接受拆迁的必要,充分了解补偿措施和拒不拆迁的后果,而不是用特权去武断执行,应该加大与百姓的沟通力度,避免极端纷争。

 

拆迁拆违素来号称天下第一难事,它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又涉及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府、企业、百姓,各方利益如何得到均衡,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中西方文化不一样,但又面临同样的问题,今天聊聊美国的“钉子户”及相关法律和措施,仅供参考。

饶及人

完稿于2011928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