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辅导人员的特质—高校辅导员自我成长8
(2010-12-17 09:32:54)
标签:
少儿心理活动心理健康精神刺激临床实习自我自我觉察人性成长健康 |
分类: 辅导工作分享(辅导员导航) |
学校辅导人员的特质
成为一名学校辅导员需要哪些条件和特质呢?大致而言,有以下一些是辅导员必须具备的。
(一)有效辅导员应具备的特质:1、对人有兴趣。2、有耐心。3、对别人的态度反应敏感。4、情绪稳定。5、立场客观。6、有专业精神。7、承认个体的局限性。
(二)辅导员与其他专业人员不同的特质:1、有足够的思考、推理和逻辑应用能力。2、能从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认识个体。3、自我接纳。4、对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系统有深刻的理解。5、心理健康。1)心理健康:是指个体的各类心理活动正常、人际关系协调、认知等心理活动与行为一致、人格相对稳定的状态。2)心理健康的标准:(1)心理活动强度:个体抵抗精神刺激的能力。(2)心理活动耐受力:个体长期经受精神刺激的能力。(3)周期节律性:个体心理活动的节律性。(4)意识水平:专注于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5)暗示性:个体被周围环境影响时反应能力。(6)康复能力:指个体从创伤刺激中恢复到往常水平的能力。(7)心理自控力:个体对自己认知、情绪、行为的控制能力。(8)自信心:个体如何评估自我的能力。(9)社会交往:个体社会支持获得的能力。(10)环境适应能力:个体适应自然、社会环境的能力。6、按照辅导工作原则接待当事人。
(三)学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我国港台地区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格: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或教育学硕士毕业。2、专业取向: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3、职业资格:必须取得辅导员从业资格证书。4、工作经历:必须有三至五年的学校工作经历或教学工作经验。5、道德守则:严格遵守辅导工作的职业道德。例如:保密、资料不能作为商用、尊重当事人、职业关系、转介、危机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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