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检察院女书记员当众暴打小学生被拘15日
(2010-03-30 08: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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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辽阳检察院小学生王妍辽宁省公民素质职业操守个人品德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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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检察院女书记员当众暴打小学生被拘15日
“特权思想、我即法的意识。”在公务员及公检法人群中比比皆是。2010年3月23日发生的这起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女工作人员王妍殴打小学生的事件,再次暴露出:我国的公民素质教育、公检法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教育、个人品德教育出现严重问题。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在大庭广众下殴打一个可以做自己孩子的人,没有公职人员的操守;作为一个母亲殴打一个孩子,不知你是如何做母亲的?做母亲你够格吗?作为一个女性殴打一个孩子,你的女性天性何在?作为一个公民殴打一个孩子,你的做人的素质值得考量?话又说回来,即便是孩子有错,你不能好好说话吗?我们可以联想,你在单位是如何的、、、、、、转载此篇文章,各位公民同志从中可以看出点什么吧?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殴打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生高某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