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深圳禁电逻辑:常有行人违规,所以一律禁止步行并违者拘留?
(2016-04-04 23:37:15)分类: 时评 |
按深圳禁电逻辑:常有行人违规,所以一律禁止步行并违者拘留?
近日,对于深圳来说,与清明小长假相伴的还有因“禁摩限电”引发的激烈争议。尽管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应,但是舆情仍在继续发酵,并且有更多的全国媒体和知名人士加入其中,对深圳这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执法行动表示反对。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速度要远较其他机动车慢的代步交通工具,其又比自行车要省力和快捷,且相对其他机动车价格实惠,所以自其发明出来以后,一直倍受欢迎。这种交通工具,厂家可以正常生产,商店也可以正常销售,怎么买车的人就不能正常上路了呢?深圳相关部门给出的“禁电”理由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经常违反交通规则,带来很大的危险,并且经常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此外,深圳的道路大多不适合骑行电动车。而且“没有行标”,所以无法正常上牌管理。因此,只能对此实行:“禁!禁!禁!”
单是这种理由,显然无法服众。市民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了一些混乱和安全事故,所以你就要将其禁掉?这样“一刀切”的行政管理,未免太过于简单粗暴了。须知:电动车关乎千家万户,许多市民要依靠其来代步甚至帮助谋生,许多市民拉货、送货、前往偏远地段等都往往要依靠电动车。现在将其禁掉,那这部分人怎么办?另外,深圳原先已对小汽车进行“限牌”,现在又“禁电”,那对于那些日常需运载较重较远货物的市民,究竟如何是好?难道真的用人力板车?这不是断人生路么?
而对于这次最受影响的深圳快递行业,深圳相关部门表示其可在按规定备案后使用。可是,后来又被网友和媒体爆出,深圳快递行业有四万多名快递员,而官方的电动车上路配额给到快递行业的只有一万三,也就是说还有约三万名左右的快递员是没有配额的……
其实,这种“禁电”管理逻辑,对于街上的行人也同样可以适用。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走到机动车道上去”等违规行为,由此经常带来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假如按照深圳的“禁电”管理逻辑,似乎也可禁止市民步行,并对违反的采取没收工具和拘留的执法行动。这可行乎?
少部分人生病,就全员陪着吃药。有些人违规带来问题,就“一刀切”全部当“坏人”对待,并由此就通通禁掉,连本来正常遵守规则的也被株连。这种“懒政式”执法思维,并不是深圳首创,也不是深圳才独有。可是,深圳作为历来包容、改革、创新的“特区”也如此作法,这不禁让市内外本对深圳充满期待和热爱的人深感失望。
事实上,日常工作生活深受影响的并不仅仅是这些经常使用电动工的底层深圳市民,其他市民也将受间接影响。例如,快递员上不了路,受影响的就包括网购、商务文件往来等常需收发快递的市民了。此外,不能使用电动车,导致快递行业成本上升,最终势必也将传导到寄快递所收取的费用上,这同样将要所有使用快递的市民来承担。再例如,有些需要使用电动车运送的菜贩;那些送外卖的,等等,这些人受影响之后最终还是会传导给其他市民。
那么,是不是除了像这种“一刀切”全面禁止之外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呢?是否真的深圳所有路段都不适合电动车上路呢?
能否像机动车管制一样,对电动车实行“实名登记制 + 号码制 +积分制”等,以及佐以高科技手段,来加强管理。然而在这种前提下,允许那些不违规的电动车正常上路。同时,其实深圳部分路段是适合行驶电动车的,并非全部都不适合。因此,能否划定部分路段允许上路,部分路段严厉“禁行”,使之有序使用呢?至于“没有行标”的问题,深圳政府机关平常要进行“有深圳特色”的行政管制的时候,不是一贯喜欢使用“特区立法权”的么?那么,对这个问题是否也可采用此种方式解决?
事实上,哪怕是在进行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禁电行动,并祭出“拘留”的利器之后,现在每天上路的电动车依然非常多,尤其是在原特区外区域。可见,这是相当一部分市民实实在在的生存需求,并且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更好的替代方式。因此,这部分市民才甘冒财产损失和被拘留的风险,每天依然将电动车行驶上路。
总之,在目前这种刚需强烈且无可替代的情况下,光是一味地“禁止”肯定是行不通的。哪怕现在抓得再紧,一旦稍为松解,其势必很快就会反弹。所以还是要放弃“懒政思维”,积极采用疏导的方式,对其加强精细化的管理,尽早将其纳入到合法合理使用的范围内,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幽壹
2016年4月4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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