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社:罗洞村社官庙现场杀活猪祭祀活动
(2015-08-13 20:37:26)分类: 吾乡吾民 |
做社:罗洞村社官庙现场杀活猪祭祀活动
2015年8月8日,乃二十四节气之“立秋日”,当天一早,我随罗兆安老师一起前往水唇镇罗洞村,观看该村于当天举行的“做社”民俗活动。
什么叫“做社”呢?做社是一种民间集体祭祀活动。其实,社官庙各客家地区都有,如我村——陆河县河田镇石禾町村;江西赣州全南县等地。在幽壹的《回不去的故乡》一书中,也有一篇是专门写“做社”的。不过,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罗洞村社官庙比较独特罕见的是,该村每年“做社”,按当地风俗,需将一只活的公猪弄到庙前现场杀猪祭拜,这是我此前没听闻过的,周边地区也没有见过这种习俗。
据明朝王临亨撰写的《粤剑编》一书记述:“粤中立社,多寘一石,以为神之所栖。或依巨木奉祀,亦必立石,不塑神像,宛然有古人风焉。不谓夷方见之。”该书在记述“榕树”时也称:“榕树,斩其枝插地,未有不生者……张令叔弢为余言,此木颇有神,即孙枝未易斧斤也。然岭南大木亦多有神,盖土人多依巨材立社,肹蠁攸萃耳。”
可见,早在明朝的时候,“做社”祭拜社官的风俗,已经在广东各地普遍存在了。而且跟现在一样,当时多立石或依大树为社,不塑神像,所依的大树大多是岭南常见的榕树,这都跟现在广东民间的习俗差不多。
旧时,客家人对社官是非常尊敬的,认为社官老爷是一村之主,能主持村里的大小一切事情,一村之社官庙能主一村人的福气,所以逢年过节要敬社官。旧时,到“做社”这一天,几乎每个村庄都要凑钱去敬社官,然后一起吃饭。
据了解,罗洞村“做社”一年分三次,分别是“春社”、“秋社”和“冬社”。其中:“春社”在正月初二,这次是祈福(许福);“秋社”在立秋日,这次是暖福;“冬社”在冬至日前后挑个吉日,这次是还福。每次都要用生猪拜祭,全村人每户派一位代表带着祭品到社官庙前一起祭祀,祭祀完后由社头福首分社肉。
当天早上7点不到,罗洞村的社官福首们就把用来祭祀的猪从猪圈里赶出来,集体将其赶到位于罗洞溪对岸小山峦的社官庙前。该社官庙依山傍水,前面有一个约四五十平米的社坪,作为信民们祭祀活动的场所。在社官庙旁边,还起有两个灶风炉,其中较大的一个置一大铁锅,灶旁放有一堆干木柴。
接着,几位老叔婆开始起火,把大铁锅的水烧开。从外面请来的屠夫也开始准备。那头用来祭祀的猪,按当地习俗一定要公猪,每年在做社之前会让村民养一头。猪杀完之后,因为用不了那么多,所以部分猪肉用来祭祀,部分则交还给主家去销售。
活动正式开始了,村民和屠夫在社坪上现场杀猪,然后先用整条猪祭祀一次,叫“生祭”。接着,把猪肉切成块,用大铁锅煮熟,再拼成整猪的模样,又祭祀一次,叫“熟祭”。也就是,每次“做社”得祭祀两次。这也是当地比较独特的一种习俗。每次祭祀的时候,参加祭祀的男女老少围着社官庙,由村中的一位长者负责请神领祭,祭文无非是祈求社保保佑全村人合家平安,五谷丰登之类。为什么这个村的社官需要现场宰杀活猪祭祀呢?村里老人说,本村的社官庙属“虎形”,所以需要“生吞活猪”。
除了猪肉之外,村民们还以户为单位,每家会带一些粄、糖果等过来,作为祭品,与猪肉一起供奉给社官老爷享用。据介绍,以前鼎盛的时候,村里家家户户带来的祭品摆满大半个社坪。现在人们对这个习俗比较淡了,所以有些人只交份子钱,不再携祭品参加祭祀活动。
两次祭拜结束之后,参加“做社”的人就集体把猪肉放进大铁锅,再放一些米,将其煮成粥(陆河客家话读“糜”),叫“社粥(糜)”,前来参加的人一起在社坪里吃。吃完之后,这次“做社”活动也就结束了。
年复一年,罗洞村这种独特的“做社”习俗,已经持续了数百年。至今,当地大部分村民依然虔诚地参与其中。这种独特的祭祀方式,值得深入研究。
幽壹
2015年8月12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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