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不可轻慢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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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是一个开放而包容的宗教,佛陀的教法有很强的适应性,是大智慧的体现,所以佛法能够与时俱进,不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削弱其教化作用。但万变不离其宗,有些内容是不能随宜改变的,比如对法和法师的重视。
佛教是教育,是至真圆满的阐释宇宙人生的真谛,因此法至贵至重,不可轻慢。佛灭度后,僧人住持佛法,弘传佛陀的言教,以法为师并以法师人故名为法师。僧人代佛宣法使正法久住,法灯永明,众生才能得到真实的受用,此恩此德非言语所能表达,因此不可轻慢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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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讲经活动搞得非常好,意义非常重大。但我认为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没有尊重佛教的传统,刻意模仿世间大学演讲的形式。讲经的法师站着,所有的听众坐在下面,这是佛陀不允许的,这是轻慢法的表现(当然不是组织者故意轻慢)。
《大方便佛报恩经》:“为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说有二事。一者次第说。二者清净说。、、、、、、清净说者。听者坐说者立不应为说。若听者求于法过求说者过不应为说。若听者依人不依法。不依法者不应为说。若听者依字不依义不应为说。乃至听者不依了义经者不应为说。何以故。是人不能恭敬诸佛菩萨清净法故。若说法者尊重于法。听法之人亦生宗敬。至心听受不生轻慢。是名清净说法”。
《涅槃经》云:“若我弟子受持读诵书写演说是涅槃经。莫非时说。莫非国说。莫不请说。莫轻心说。莫处处说。莫自叹说。莫轻他说。莫灭佛法说。莫炽然世法说。”是说受持读诵书写演说是涅槃经。不要非时说,不要非国说。不要不请而说,不要随意说。不要到处说,不要自叹说,不要轻慢别人而说。不要灭佛法而说,不要为了兴盛世间法而说。经中还说“轻心轻他自叹随处而说。反灭佛法。乃至令无量人死堕地狱。则是众生恶知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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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奈耶经》说:“法师不应站立为坐者说法,不应坐着为卧者说法,不应坐在低处对高座者说法,法师不应自己使用低劣的资具,而弟子使用优质的资具。法师在后面走,不应为前面的人说法;法师在道边,不应为走在道中的人说法;又不应为覆头者、抄衣者、双抄者、抱肩者、抱项者说法”。“不应为头顶上结髻、戴帽、戴冠、戴项链或花鬘、缠头巾的人说法,不应对乘象、乘马、坐车、穿鞋的人说法,不应对拿手杖、撑伞、戴兵器、持剑钺、披甲的人说法”。“覆头”:用布等盖住头部;“抄衣”:裙边过高或衣边卷起;“双抄”:衣服搭在双肩上;“抱肩”:双手交叉搭在肩上;“抱项”:双手在颈后相交。
慈悲不可以乱用,不是对任何人都可以讲法的。《十诵律》云。有五种人。问法皆不应为说。一试问。二无疑问。三不为悔所犯故问。四不受语故问。五诘难故问。并不得答。若前人实有好心。不具前意。为欲生善灭恶者。法师随机方便好心为说。若自解未明。或于法有疑者。则不得为说。恐令前人有错传之失。彼此得罪。
对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说法呢?《阿含经》偈云。
听者端心如渴饮 一心入于语义中
闻法踊跃心悲喜 如是之人可为说
《五分律》云。除其贪心。不自轻心。不轻大众心。慈心喜心利益心不动心。立此等心。乃至宣说一四句偈。令前人如实解者。长夜安乐利益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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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不能代表恭敬心,但形式确是恭敬心的最好表现。如来正法若无戒律维系,会提早灭亡的,过去有佛世,因无戒律住世,佛灭度不久,佛法也随之而灭亡。戒律是维系如来正法的桥梁,又如防腐剂一般,能使佛法不变质,持续不断。尊重法尊重法师,不让法师站立讲法就是遵行佛陀的教诫,佛陀如此要求,必定有其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