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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离开铁锤警察就没法扫黄吗?

(2014-11-19 12:01:49)
标签:

杂谈

时评

分类: 议论风生
时间:2011-11-11 02:56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http://images.daynews.com.cn/images/2007-07-05/1183613740980.gif 点击评论

11月3日,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的一次扫黄行动中,一名男子在酒店洗桑拿时受惊吓意外坠楼身亡,遇难时手上还拽着内裤和袜子。该男子所在房间被警察用铁锤砸出两个大窟窿,门几乎被砸烂。检察院、公安局法制部门最终认定警方的查处行动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据11月9日《广州日报》)


如果不是熊先生坠楼摔死,发生在东莞市望牛墩英煌酒店的这起扫黄事件,不可能吸引全国网友的目光。全国各地的警察们,接到涉黄投诉,也许仍会一如既往地抡起铁锤破门而入,保不齐还要放出警犬,甚至鸣枪示警,总之不张扬一下赫赫警威是不肯罢休的。


问题是这一次出事了。出于对门外抡铁锤的警察的无比恐惧,涉嫌嫖娼的熊先生来不及穿内裤和袜子,想要跳窗逃跑,结果把命给弄丢了。面对汹涌的质疑之声,东莞市公安局一口咬定,查处行动没有违法违规的地方。


死者妻子董女士则说,“如果不是警察用大铁锤砸门,把他(熊先生)吓到了,他是不会躲到窗外去的。”可以说,熊先生的意外身亡,与东莞警方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有着不可切割的关系。熊先生在英煌酒店的所作所为固然见不得光,但警方“铁锤扫黄”的做法,恐怕也经不起推敲。难道离开铁锤,警方就没法扫黄了吗?


对此,东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行动大队杨副队长解释,用铁锤破门主要是担心嫖客和卖淫女销毁证据,比如将用过的避孕套扔进马桶冲掉。进去得太晚,两人衣服都穿好了,就抓不到现场,拿不到证据了。从杨副队长的解释里,我们隐隐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对于警方而言,最重要的是抓到现场,拿到证据,至于嫖客和卖淫女的生命啊、尊严啊、隐私啊,“神马都是浮云”。说直白点,在警方看来,嫖客和卖淫女都是烂命一条,而完成扫黄任务才是“王道”,所以不管是抡铁锤、放警犬还是开枪,警察们都是不带眨眼的。


警察“铁锤扫黄”,吓得嫖客翻窗坠亡,这件事和此前屡屡见诸报端的“卖淫女游街”事件一样,暴露出执法者对手中权力的滥用,对涉嫌违法人员基本权利的肆意践踏。毋庸置疑的是,虽然熊先生涉嫌嫖娼,但他基本的生命权仍应受到法律保护,就算是执法者,也无权随意侵犯。


涉事的东莞市公安局嘴上很硬,但他们已开始和死者家属接触,从“人道主义”角度处理这一事件,这至少反映出该局对死者生命权的尊重。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东莞市公安局只是想抱着“私了”的心态摆平这件事,而不能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通过这件事举一反三,规范执法行为,那就太让公众失望了。


□王孝武(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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