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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爱情】可能是爱情 发布于 2017-05-08 05:46

(2017-05-08 05:49:15)
分类: 国内报纸杂志发表的文章

 

可能是爱情

齐凤池

我记忆中的那半块豆馒头,整整温暖了我三十多年。

那用红糖和的豆馅甜甜的,至今,还在我的喉头生出甜甜的津。

那半块白面豆馒头,是隔壁班的一名女生送给我的。自打吃了她送给我的半块豆馒头,她那娇小,俊秀,聪明的摸样连同那半块豆馒头,一起走进入了我的记忆,一直温暖着我以后的日子。

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只觉得就是每天总想见她。然而,当见了她之后,脸“腾”地一下热起来,心跳得非常厉害。

还的感谢平淡的岁月,感谢遥远。岁月偏偏给我创造了与她在一起的机缘。

在初中的三年里,我是四班班长,她是五班班长。我俩的脖子上都挂着教室门的钥匙。每天早晨,我总是第一个到校,我把教室里的炉子刚点着,就渐次听到她走步和开教室的门声。于是我不由自主地就到她的教室,帮她生炉子去了。

那年月,冬天生炉子比较困难,学校没有引柴,没有煤块,生炉子只能用玉米骨头引火,等玉米骨头着旺了,在上面填点湿煤面。这样生炉子,她很发愁。每天她早来的目的,也是希望我能帮她生炉子。

我帮她生着炉子后,用书煽风,为的是使炉火更旺些。等炉子里的火旺起来了,我把炉底里的灰掏出来,倒到垃圾桶里。然后从书包里拿出玉米面窝头,放到炉子底下烤一烤。
炉子底下火红火红的。用不了十分钟,窝头就烤出了焦黄的硬皮,吃起来又香又脆。
这时,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大馒头,也放在了炉子底下,等馒头烤出像熏鸡一样的颜色,她从炉底拿出来,由于烤得太热了,有点烫手,她试了几下,也没掰开。烫得她直吹手。最后,她咬牙,终于把馒头掰成两块,她把块儿大一些的递给我,当时我不好意思去接,她又递了一下,我用目光看了一下她的表情。她那白皙细嫩的小脸蛋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
我俩坐在炉子前,边烤火,边吃豆馒头。吃豆馒头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敢抬头看她。等我吃完了豆馅馒头,抬头看她时,她那半块还没吃。在我吃馒头的时候,她一直是在看着我。
她把豆馅馒头放到嘴边,咬了一口,然后慢慢地嚼了起来,我看她嚼东西的表情特别好看,她的目光与我的目光碰在一起的时候,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也赶紧把目光移开了。
教室外开始有学生们的脚步声了,我赶忙起身,并自语说:“我到教室看看炉子。”就从她的教室出来了。

在初中三年美好的时光里,我最喜欢过冬天,因为到了冬天,我可以帮她生炉子,每天早晨还可以和她坐上一会儿,说上几句话。

快毕业的时候,我们似乎对对方都有了些好感。

到了暑假,为了能见到她,能和她说上一句话,我经常到水泵去挑水,因为,在她家和我家之间有一个公用的水泵。

夏天特别她爱到水泵的池台上洗衣服,每次见她洗衣服,我就赶紧挑着水桶到水泵担水。她见我来挑水,只是向我微微一笑,立刻把水盆从水泵下端开,让给我接水。

我说:“不忙,你先洗吧。”

她也说:“我也不急,你先接水吧。”

自来水哗哗地流着,谁也不去用。最后,她只好把盆放在水泵下,洗着她那件平时最爱穿的白底小粉花的上衣。

在她洗衣服的时候,她那条又粗又黑的大辫子,垂在了盆边,有时沾上了水,她用手往背后一甩。不一会儿就又垂到了水边,接着她又是一甩。她的动作特别娴熟,特别自然,大辫子也特别好看。

当她洗完了衣服,一条又黑又粗的大辫子自然地垂在了她那微微隆起的胸前了。

看到她的模样,使我马上想起《红灯记》里的李铁梅。但她不叫铁梅,她叫焕英。她的模样也像铁梅那样好看。

初中三年的美好时光,转眼就过去了。

初中毕业后,我报名下了乡。她也下乡了。她下乡到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但我始终打听她的去处。

回城后,听说她在市里一家调味厂当工人。但我还是四处打听她的情况。因为,我一直回味着当年她送我的那半块豆馅馒头,是那半块豆馒头,一直温暖着我的情感和今后的日子。

周末上午,我到市场买菜,摊位上的新鲜蔬菜真多。水灵灵的韭菜,齐刷刷地站着。鲜红的西红柿,红的灿烂。紫色的茄子闪着亮光。翠绿的黄瓜顶著黄花。

我在黄瓜摊前,也没问价就挑了十几根。卖菜的将我挑的黄瓜装在塑胶袋里,也没秤就递给我。

我问:“多少钱?”

卖黄瓜说:“拿著吃去吧,啥钱不钱的。”

我说:“那不行。”

卖黄瓜说:“你不认识我了,老同学?”我想了一会也没想出来。我又仔细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认出来她是谁。她看我实在认不来就说:“你忘了毕业后曾经给我写信么?你刚下乡的时候‥‥”我驀地想起来了。“哦!你是贾......?”

“不像了吧,老了‥‥”

我又辨认了一会儿,认出来了,是她。长瓜脸,单眼皮,高鼻梁,细眉毛,下顎上有一小块黑痣??

我记得上中学时,她在班里女生中是最漂亮的。好多男生都追她。女生们嫉妒得都不爱理她。当时班里追她有大明和东生。两人为了她,脑袋都品尝了砖头的滋味。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初恋,也溅湿了我朦朦胧胧的情感。

初中毕业后,我,大明,东生都下乡了。

农村单调乏味的生活,使我整天无聊的躺在炕上看手抄本的《第二次握手》。小说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着我。看了小说的情书,使我马上想到了她。一股青春的冲动促使我拿起了金星钢笔。我一口气写了五页长信。信里我一个爱字也没敢写。信里只是说我在农村的情况和想念学校的生活,以及想念班里的同学。信里虽然没写喜欢她或是爱她,但凭她的脑瓜是应该看出来的。

写完信后,第二天中午,我悄悄去了公社邮电所。到了绿色的信筒前,我迅速地把信塞进了邮筒的嘴里。

回村的路上,我的心也说不上是兴奋还是害怕,心跳得特别厉害。一直有十几天,心里老是想着这件事。当时我的心里很矛盾。盼着她的回信,又怕收到她的回信。时间无精打采的过了有一个多月,也没收到她的回信。这下我的心才平静下来。

下乡后的第一年春节,回家过年,我见到了她就躲开了,我怕她问起信的事。她见到我只是深情地看了一眼,然后扭头一甩大辫子就走了。她的背影好像丰满了许多。后来,我听说她春节前就结婚了,嫁给一个煤矿工人。我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知是庆幸还是沮丧,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https://www.adxny.com/img.php?aOanhDGAkDzZ3NGAjpGZjVmY4NmY1NmY3RQZl8lpwyTpfkJLiDKMh5vLvIKnh5Ppi8vBjEUqbkaZ发布于 2017-05-08 05:46" TITLE="【可能是爱情】可能是爱情 发布于 2017-05-08 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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