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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一天,《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正式发布,公众期盼已久的“国十五条”实施细则在广州终于有了清晰的脉络和愿景。
规划显示,2006—2010年广州要建各类住房总量不小,达到56.24万套,总建筑面积5350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11.43万套,总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全部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商品住房44.81万套,其中31.63万套中小户型商品住宅(包括24万套政府调控的中低价位住宅、7.63万套其他商品住宅),建筑面积2847万平方米,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13.18万套,建筑面积1603万平方米。用地计划一并推出(见下表1、表2)。
仔细读完整个《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全文,感觉规划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十分注重定量化的规划依据,如参照广州人口增长、目前保障人群数目、过去市场供应和消化情况等,测算未来供应量。我本人之前也参加过有关部门的市场调研,反映了不少市场情况、数据和建议,读这个规划能够感受到是一份政府务实的解决方案。
我的总的认识是,如果能够连续5年供应相当于目前需求量的住宅,就一定可以实现稳定市场、稳定楼价的调控作用,因为广州楼市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供应问题,最主要的矛盾还是供求之间的矛盾。
具体的市场调节作用会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整个市场预期会更加积极。未来5年,广州不会缺地、不会缺新增住房,这是规划传达给市场的最明确的信息,大大消除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市场参与各方不论是开发商、中介、还是消费者,都会根据规划对未来楼市作出理性的判断。调整市场预期,使市场行为更加理性,是规划最直接和最重要的作用。
第二、市场的实际供求关系会逐步得到改变。随着住宅供应计划的实施,楼市供求关系会发生改变,主要会有三方面变化,一是总量上,到07年、08年住宅供应总量会超过需求,二是供应结构上,中小户型单位会逐渐占据主流,从08年开始市场上将有超过1000万平方米,13万套的中小户型潜在供应量,将扭转目前的户型构成以大为主的格局,三是区域上,新增供应的重点区域将逐渐转向郊区,番禺、花都、萝岗、南沙的新增供应合计超过三分之二(见表3)。总之,目前供应偏小、户型偏大的楼市会被改写,新盘偏远的情况会被强化,郊区置业会随着城市外扩,交通基础设施完善而成为主流。中心城区的二手市场份额会超过一手市场。楼市会发生大的变化。
第三、政府从“小户型”着手强力调控。规划中明确提出“政府通过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等措施对商品住房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三限”的目标直指中小户型住宅,土地通过“双限双竞”的办法公开出让,按照面积计算,这些调恐型住宅比重达到总量的40.4%,按照套数计算,比重达到总量的42.7%(见表1),直接干预力度大。以后新建商品住宅的定价大权不再是发展商说了算,政府先定价(限价)——政府将成为房地产住宅市场重要参与者,这是规划最值得关注的方面。
第四、楼价稳定应没有疑问。新的预期会产生积极的市场效应,而供求关系以及供应结构的的逐渐改变迟早会体现到楼价的运行上,政府的调控可以直接针对楼价,三管齐下,说“未来楼价会稳定”, 依据是足够的。很显然,政府调控的初衷是稳定,有长远目光的开发企业不希望楼价大起大落,中介企业也希望市场平稳,购房者的利益在楼价平稳的市场是最大化的。
但也要注意,由于未来住宅供应的区域分布重点是郊区和新兴地区,老城区的新增住宅供应不会大幅度增加,老城区的楼价一两年内仍然会坚挺。此外,未来大户型单位将是楼市较稀缺的品种,这是此轮宏观调控的必然结果,所以,老城区大户型单位的楼价可能会随市场需求涨落有大的波动。
从前瞻的角度看,规划实施后意味着确立了一些新的游戏规则,会对楼市带来影响。
未来城市住宅供应清晰划分“政府保障型住房”与“商品住房”两大块,一个是保障型的,一个是市场化的,这种区分明确政府承担解决居民居住的责任,与过去相比进了一大步;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是,在“商品住房”领域中,又有规则截然不同的两类:一类是政府主导的限户型、限房价、限对象的“政府调控型住房”,另一类是公开出让、什么都不限的“其他商品房”。“政府主导”的商品住宅会不会与“市场主导”产生矛盾?例如相邻地段、区域如果一个限地价、限房价,另一个不限会不会对当地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例如限房价到底限在什么位置才合适,既有利于市场,又可以让购房人负担得起,不会引发各方质疑,让多方共赢?房价限定依据什么?依据经济增长速度、收入增长速度、基准地价、基准房价还是依据居民心理承受能力?这一系列的问题,可能会在“三限”和“双限双竞”的操作实践中不断突现,因为一旦政府介入市场的定价,就可能面临“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的矛盾,市场的波动可能因政府干预而发,政府的角色异常重要,所以能否解决好这个矛盾,直接关系到调控效果。这对政府来说是个全新的挑战。
香港模式被公认是解决居民居住问题较成功的案例,其房屋政策原则之一有“政府应尽量减少干预私人物业市场”,以便保证市场的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值得借鉴。
另一个问题是,规划围绕的都是户籍人口的居住问题,而非户籍常住人口并没有被纳入规划范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国家户籍政策的松动,外来年轻白领、农民工等这些城市新居民的居住问题也应该逐步纳入居住规划范围,这样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符合公平的保障原则。
当然,新的规划也给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如“政府调控型住房”将引入社会资金,新的开发模式中,企业可以享受长期、低风险的稳定收益,香港瑞安集团就是靠替政府建居屋而发展起来的。“政府调控型住房”中有城中村500万平方米的建设量,是否标示过去政府一直拒绝企业参与旧城改造,今天有了新的思路。政府新思路下行业和企业有新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