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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官司难断云塘理发店归属

(2007-05-19 22:26:50)
分类: 代表作

五年官司难断云塘理发店归属

本报记者 张辉 实习生 高杨

一场官司打了五年,可是徐炳华却依然没有露出疲态,她反复说的就是:“我们要为我们的权益斗争到底。”而官司的另一方,云塘街道办事处云塘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经会”)负责人却说,他们四人非法侵占了集体的经济利益,不能容忍。

门面被拆,他们与补偿金无缘

张剑平、徐炳华、蔡红专和王爱美经营的云塘理发店原为湘潭市雨湖区云塘集经会的下属企业。1996年,云塘集经会决定让企业走向市场,对下属企业职工会员则发放保障金并安置门面。张剑平等四人与云塘集经会签订了《职工会员生活保障基金拨付书》,根据这个协议,他们获得了60平方米的临街门面,安置门面作价16610元,以安置金抵除。另有一间杂屋17.99平方米,因无房产证手续,以600/平方米的价格卖给了张剑平等四人。当时,云塘集经会承诺为其办理房产转户手续。

20017月,市政府“一化三清”活动中将安置给张剑平等四人的房屋拆除,并按442/平方米的价格对所拆房屋进行补偿。此时,张剑平等四人还没有拿到集经会承诺给他们的房产证,与赔偿金无缘。

侵权?安置?官司几经反复

失去了理发店的张剑平等四人向云塘集经会写了借条,要求暂借云塘集经会在昌盛大厦一楼的一间门面作为经营场地。如今,在集经会副主任李幸福看来,“他们这个借条根本就是无效的”。

20039月,云塘集经会要求收回此间门面,第一次将张剑平等人推上了被告席。20045月,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剑平等人非法侵占了该门面,限期十日归还。

失去了理发店,张剑平等人就失去了经济来源。于是他们向法院反诉云塘集经会,经雨湖区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20059月,市中院下达终审判决书,要求云塘集经会给张剑平等人重新安置60平方米有合法产权的门面,限期一个月内安置到位。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没有被彻底执行。2006年,云塘集经会再次状告张建平等人非法侵占门面,市中院发回雨湖区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决定维持2004年的判决。张剑平等四人不服,第二次上诉到市中院。2007510日,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关闭了位于昌盛大厦的门面房,张剑平等人的理发店不得不接受关门大吉的命运。而此时,二审判决尚未下达。面对着张剑平四人对此次执法合理性的质疑,李幸福说,区法院执行局这次执行的是2004年雨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与后面的判决结果无关。

争论还未止歇

李主任表示,云塘理发店现已不属于集经会,而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单位。“一化三清”将原云塘理发店拆除后,张剑平等四人以自己是云塘集经会下属企业员工需要安置为名,在未经集经会允许的情况下,就强行侵占了昌盛大厦一楼的门面,四个人独占了本应由云塘集经会全体成员集体享有的利益。

而张剑平等四人表示,97年购买了云塘理发店后,他们并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房屋被拆也没有得到补偿,从根本上说,自己没有得到安置。昌盛大厦一楼的门面也是经过当时云塘集经会领导批准才开始使用的,他们要求云塘集经会执行1997年签订的协议,为自己重新安置门面房。

云塘理发店已经经营了三十年,拥有很多老顾客,落得这样的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到的。截止目前,此案件还在审理中,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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